吴国林,曾云珍
(华南理工大学a.马克思主义学院;b.哲学与科技高等研究所,广州51064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50生态保护需要具有科学的哲学基础的生态伦理观,才能对人的行为起深层导向作用。习近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是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植根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原创性理念。然而,当前生态伦理的证成研究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囿于西方范式的现象,甚至错误地站在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立场去对习近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进行诠释。为此,只有走进西方生态伦理学,对其进行辩证分析,才能与之作根本区别并突出习近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伦理证成的科学性。
在哲学根源上,人类中心主义最早可溯源到古希腊,普罗泰格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把理性当成人与动物的区别;到近代,西方哲学为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了有力的辩护,主张主客二分,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资本追求利润的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利己主义、人类主宰论等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主导下疯狂地向自然界夺取资源,人类深陷生态危机困境。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环境危机加剧,哲学家开始反思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以动物权利主义、生物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为代表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