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体制考析

2021-12-09 21:57:03许耀桐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许耀桐

(1.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州 350007; 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 100089)

1871年3月18日至5月28日建立的巴黎公社,即1871年巴黎公社,简称巴黎公社,是世界上的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到今年,它已经诞生150周年了。但长期以来,在如何认识巴黎公社的面貌和政权的性质问题上仍疑议不断甚至频遭贬损。有的把它称为中世纪公社和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1794年公社的复活;有的把它称为共和主义、爱国主义和雅各宾主义的政治活动,具有浓厚的纯法国精神;有的虽把它称为工人运动和群众组织的产物,却拒不承认公社具有任何的社会主义倾向。其实,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早已就巴黎公社的实质做出了深刻的阐释,他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①。马克思也说明了“工人阶级的政府”为什么要称为“公社”,并提醒人们一定要关注巴黎公社建立的“公社体制”。然而,马克思关于“公社体制”的相关论述,人们没有给予更多的留意、领悟。经笔者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文献检索,以巴黎公社的“公社体制”为研究题目的论文、文章付之阙如。因此,为了在巴黎公社政权性质的问题上继续破解迷思、澄清误识,本文从马克思提出的“公社体制”并由此形成的思路着手,围绕对中世纪公社以及法国大革命时期巴黎公社的溯源,“工人阶级的政府”究竟建立了什么样的公社体制以及巴黎公社体制为社会主义国家做出了怎样的贡献等问题进行考释阐析,以达到真正透彻地认识巴黎公社性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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