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气候中心最新的预测,今年汛期青海省的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特别表现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汛期降雨较往年有所增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21年,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险搬迁实施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青海省地质灾害科技支撑能力与风险防控能力,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科学研判趋势提前统筹部署。为做好202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2020年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工作,确定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363处,制定《青海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二是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组织开展1∶5万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集镇的1∶1万精细化调查。按照《青海省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总结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部署2021年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2021年拟安排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13个县(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三是加强群专结合的监测的预警能力。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及排查成果,以西宁市、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为重点开展地质灾害普适性仪器监测预警实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