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东,王再峰,于东晖,冯 健,刘于晨,纪胜敏,胡海涛
(1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 266100;2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45)
凤凰之舟大剧院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金沙滩海畔,造型上融入“凤凰”元素,项目最高点66m,面积39 026m2,局部地下2层,地上5层。该建筑主要功能为剧院和演艺大厅两部分,并有附属车库、餐饮和商业等功能。其中剧院为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面建筑高度为26.1m,尾部钢结构造型通过V形撑支承于剧院的钢筋混凝土屋面;演艺大厅1层为6m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上部为挑空大堂和层高分别为8,6.5,6.5,9m的局部4层钢框架,演艺大厅的屋盖为头部、颈部、背部、两翼钢结构造型。项目投影总长约345m,其中钢屋盖长约226m,宽约150m。钢屋盖最大跨度64m,最大悬挑尺寸24m。凤凰脊背处形成连续的上人景观平台。两部运行轨迹倾斜角度为48°的电梯沿颈部斜行而上,到达标高46m的蹦极平台。
本项目自落成后,举办了多次青岛国际啤酒节主会场开幕式以及音乐会、话剧演出等活动,成为了当地标志性建筑,图1为建筑实景图。

图1 建筑实景图

图2 整体结构模型

图3 混凝土部分结构模型
项目主体为上部钢结构+下部混凝土结构,整体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均不设永久缝,整体结构模型见图2,下部混凝土结构模型见图3。
头颈部、背部相对标高6.00m以下功能为地上1层车库及商业,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相对标高6.00m以上功能为演艺厅、景观餐厅、蹦极平台等,均为钢结构,支承于下部混凝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