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随着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日益紧密融合,信息传播越发高速化、多元化,信息接收则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社会已然进入了“全媒体”的传播时代。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下,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功能,在社会生活中,人民警察被置于前所未有的关注与监督之中。如何建构并维护良好的警察形象不但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时代课题中不容忽视的命题之一。
形象是一种“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的形状、姿态”的客观实在,常指“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1]在这个定义里,形象就是事物本身所呈现出的特征。在现代传播关系中,形象除了以上概念的指涉外,其实还包含着“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并且这种建构关系从形象诞生之初即存在,所有的形象都源于与“他者”相比的、此在的自我意识,通过形象的产出与传播,揭示出不同形象置身其间的文化、意识形态空间的不同[2]。由此可以看出,形象不仅是一种客观实在,也是一个“主体——客体——主体”的结构,同时,形象更是在主体间互动的过程中,于想象性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生成的一种镜像结构(1)这里使用的是拉康精神分析学中以“镜像结构”讨论主体间关系的概念,拉康认为,“镜像阶段”是一切想象认同的开始,根据镜像经验,“我”与外界开始建立一种自我与他人的想象关系,“个体”由此转化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