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川 750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第13.3.17 条规定:“容量为200MW 及以上的机组,应设置交流保安电源”。交流事故保安电源系统是指当电网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火电厂厂用电长时间停电时,提供机组安全停机所必须的交流用电系统。
保安电源系统用于在事故停机的过程中及停机后的一段时间内,保证事故保安负荷的供电。若事故停机过程中,该电源失去有可能引起主要设备损坏,重要的自动控制失灵或危及人身安全。正因如此,大容量机组必须设置事故保安电源,并保证事故保安电源的可靠运行和备用,机组事故状态下能够安全、可靠的紧急停机,事故消除后能及时恢复供电,以满足事故保安负荷的连续供电。因此,如何优化配置火电厂机组事故保安电源系统确保其可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型发电机组,一般每台机组设置一台快速启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本机组的事故保安电源。每台机组设置两段交流事故保安动力配电中心,正常状态下由主厂房锅炉动力配电中心供电,事故时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为进一步确保机组保安电源的可靠性,某火电厂机组共设置了两路事故保安电源设,一路电源由柴油发电机供给,另一路引自施工电源由10kV 市电电源经厂内保安变降压供给。厂内10kV 保安变电源由10kV 施工电源改造后引接,正常状态下,保安变处于热备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