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迪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的“三农”工作已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在过去的近二十年内,江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2000年时仅为3 591元,2019年已增至22 675元。但是,2015年后江苏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放缓,增速呈乏力态势。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居民收支层面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1]。农民收入是体现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统计指标,本文通过研究江苏省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探讨江苏省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对提升农民收入、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全面地了解江苏省农民收入的变动趋势和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本文选取《江苏省统计年鉴》中2000—2019年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数据,采用四个部分的比重差额的绝对值之和对收入总变动值进行测度。用表示第t年第i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那么收入总变动值Rt的计算公式为:

假设第t年农民总收入为It,总收入增速为Gt,则:

根据公式(1)和(2)对江苏省农民总收入增速和收入结构的变动值进行计算,结果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农民总收入增速和各项收入总变动值都呈现波浪式变化,农民总收入增速的波动幅度整体大于各项收入总变动值的波动幅度,二者的波动趋势有一定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