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彬,陈秋凤,黄玉玲
由于中医药学科的自身发展特点,在临床教学实践中,大多采用正面案例教学法,即强调某一症候“该”怎么遣方用药,某一中成药适用于某些药证,而对于用药禁忌等负面信息教学的重视程度有所欠缺。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对中药师的临床用药管理能力愈发重视,既需要协助临床医师做好合理用药工作,也需要及时发现并拦截不合理处方。故在实践带教中,既需要积极培养中药学实习生形成辨证论治的“正向思路”,亦需在带教过程引入不合理用药的“负面案例”,促使其形成对“用药黑名单”“用药误区”的高度警觉性。
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是有效推行案例教学法的前提。而中药学的教学对象主要为医疗机构培养有良好临床技能的中药学人才,故选择取材自临床、真实、权威的教学案例,对于提高临床教学效果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学意义。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将裁判文书中的医疗纠纷案例,引入中药学带教实践,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1.1 权威性的优势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结论,是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行为结果,更是国家意志的有效体现。通过司法判决背后“负面案例”的研究和学习,有助于培养、引导学生对临床诊疗规则、合理用药等形成敬畏之心。1.2 真实性的优势
裁判文书背后“负面案例”,都是源自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判决实践中的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