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微,杨朝丹
(长春科技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00)
新型职业农民是在我国城镇化发展基础上提出的,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注重其在农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自主性,以提高农民在农业活动中的实践能力,将农业知识转化为农业行为。从新型职业农民概念来看,其特征如下。
(1)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一定独立性。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市场上是独立的,更好地体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市场的地位与价值。
(2)新型职业农民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应掌握农业生产技能与知识,而且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1]。
(3)新型职业农民经济收入较高。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可以将自己学习到的农业知识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管理中,以创造更好的经济利益,实现自身价值。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各级政府积极落实职业农民的相关政策,为此我国出台了有效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政策规定。但是,在履行这些政策规定时,却很难完全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实践操作,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受阻。对于一些地区而言,管理部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不够、培育观念落后,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在培训中,为了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有些地区的管理部门急于求成,忽视了培育工作的基础,没有从多角度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比如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育力度不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