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莲莲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江苏 无锡 214205)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农村集体经济性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和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村集体实现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其发包收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资产资源能否被有效盘活,能否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发包,其发包收入能否及时收缴,承租人履约情况是否良好,关系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因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管理,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更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1]。
审计中会发现部分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发包期限过长、租金标准偏低等情况。部分村集体在2010 年之前的资产资源发包期限通常为30~50 年,且租金标准极低,主要集中在集体山地、耕地等资源方面。原因是上级部门以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发包管理方面要求不高、督查不严;另外,2006 年取消农业税之前,种地成本高、收益微薄,部分农民不愿种地,因而农村中资产资源发包租金标准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