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于6月10日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等6 方面、20 条重大举措。
国家发改委、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0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需要,推进消费帮扶提档升级。《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工作要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聚焦“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地区,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通过强化定向采购帮扶、加强区域协作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方式,不断扩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和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