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萍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1)
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述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1]。
事实上,“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世界性的普遍危机。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2]。
德夯苗寨位于湖南西北部,隶属吉首市矮寨镇,距离凤凰古城70 km,距离张家界森林公园230 km,属省级风景名胜区。德夯西临凤凰县,北接花垣县,东、南两面属吉首市矮寨镇辖区,周围均是苗寨,苗族民族风情浓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颇多。
根据2009 年公布的非遗统计数据显示,德夯县级以上的保护名录项目有10 项,其中国家级保护名录2 项、省级保护名录6 项、州级保护名录1 项、县级保护名录1 项。
德夯苗寨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特征承袭了湘西民俗文化的久远性与神奇性,传承了这一带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的湘西文化。当地众多的具有参与性和观赏性的民俗活动,可以满足不同游客的体验和审美需求,扩大客源市场人群。
德夯苗寨中传承久远的农耕文化、巫楚文化、梅山文化、火神文化等积淀深厚的文化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为德夯苗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