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 规范城市管理非现场执法

2021-12-16 04:06:02刘天韵王晓晨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11期

刘天韵 王晓晨

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以下简称《非现场执法规定》)。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二批浦东新区法规,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与第一批浦東新区法规关注企业的“进”与“退”相比,第二批浦东新区法规伸长触角,关注社会热点,不仅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疑难杂症,更对城市治理体系的痛点堵点提出了“浦东方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建设知识产权新高地

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内容。近年来,浦东新区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国际公认的显著成效,吸引了越来越多高质量发展企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形成体制化运转机制,创造出10个全国第一。

但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还不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任重道远。为在“十四五”时期把浦东新区建设成为引领知识产权未来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高地,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标杆,浦东正在知识产权工作的快车道上加速行驶,着力解决前期发现的市场主体维权难、执行难等困难,真正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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