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波 马建军
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由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核心要素组成。其中,信息意识是四要素之首,严格来说,信息意识并不独立存在,它贯穿于信息技术教育进程中,浸润在信息技术创作学习细节中。只有重视信息意识的培育,才可以将其他素养真正落实。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息意识是信息技术学习的第一要务,发展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首先需要培育学生的信息意识。
● 信息意识的概念解读
1.信息意识的含义
意识是个体對外界感觉、知觉以及对自身思想、记忆和情感觉察的状态。意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不仅存在于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而是存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活动的教师或学生当中。广义的信息意识是人们在社会意识中反映的总和,是人们对信息的认识过程和反映能力。狭义的信息意识是指在信息技术课程中,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展开来说,它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对信息的敏感度。敏感是一种自觉自发的行为意识,一般表现为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事物具有的较强的觉察力,能捕捉到常人忽略的细节。其二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即个体对信息的来源、内容、表达目的以及产生影响、预估作用等方面进行合理判断。
2.信息意识的细分
学生发展的信息意识,不是无关学科范畴的无意义的意识,而是通过学习、诊断、批判而形成的高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