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民 吕国华 葛海洋
郑板桥(1693—1765),名燮,号板桥,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郑板桥曾先后担任山东范县和潍县县令,政绩显赫,后客居扬州,卖画谋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他的“难得糊涂”众人周知,其诗文、书法、绘画时称“三绝”。
郑板桥不仅诗文、书法、绘画在中国历史上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且其为官期间也是尽职尽责,处处践行“以民为本”的思想宗旨。
《郑板桥与范县旧知书札》为清乾隆癸酉年(1753年)夏,郑板桥写与山东范县(范县现隶属河南濮阳)旧知的书札,行书,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画心纵178厘米、横59.2厘米,重360克。郑板桥书法虽然放荡不羁,不拘成法,但这份书札却写得婉转从容,不急不厉,直抒真情。书信中以诚挚的言辞表达了对范县人民的赞扬和殷切关怀之情。范县是他“筮仕之初,发轫之始”,离任后“刻刻难忘者,惟在范县而已”。他认为范县民风淳厚,亲切包容,“布衣蔬食,草帽芒鞋,尽可终老”。该书扎同时也暗含了郑板桥“以民为本”的政治思想。
书札内容如下:
弟虽改调潍县,归老江南,而刻刻难忘者,惟在范县而已。其俗朴,其风淳。布衣疏食,草帽芒鞋,尽可终老也。况弟又无子,死之日吵闹继嗣,不能收尸,言念及此,真有心酸气塞者。若得托迹他乡,与故乡宗族子侄相远,岂不安然末路乎?范县是筮仕之初,发轫之始。从事三人华灿、卓五儿、于保皆公忠,眷恋乃此三人,办家事,岂不可优游暮景乎哉!中秋后,或有上都之行,或有山左之役,皆为不定,会面之期当不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