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省道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行动以来,浙江省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总量为1643起,其中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00%以上的有467起。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源头防范、路面查处、联合惩戒”多维发力,强化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源头防范方面,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货运企业、装载场站开展检查,督促严格按要求安装出口称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运行,从源头上防范超限超载货车出场(站)上路。
路面查处方面,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加大国省道货车交通流量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长下坡和急转弯等隐患突出路段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超限超载风险隐患,并加强区域协同治理。
联合惩戒方面,公安交管部门汇总通报超限超载违法信息,商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源头货运场站、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对非法改装“百吨王”超载货车,在依法处罚、责令恢复原状的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对非法改装企业追根溯源、惩治追责。对非法改装货车造成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除路面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外,浙江交警也在同步开展监控视频倒查,通过线上固定货车违法证据,组织警力落地追查,对货车违法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