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蔡银潇
(南宁师范大学 旅游与文化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传统村落民众共同热爱、世代传承的文化财富,表达着传统村落劳动群众的认同感、亲和力与凝聚力,承载着劳动群众的独具匠心和智慧精华,在现代社会仍发挥着其独特的价值与功能。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了普遍的关注,我国政府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亦日益加深。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明确提出传统村落的概念,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由此开启。201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计划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明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为文化遗产的保护确立了目标和指导方针。2016年,科技部、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为“十三五”时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指明方向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