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减头绪到波澜迭起
——电视剧的线索与冲突问题

2021-12-23 10:19:24杨新敏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1年3期

杨新敏

(苏州大学 传媒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电视剧的线索与冲突问题,是个核心问题。戏剧历史上,基于剧场与案头的不同,前人试图给戏剧做出各种本体属性概括,诸如动作、情境、冲突、激变等,但是,随着影视剧特别是电视剧的出现,“影子艺术”大量地夺走了“活人艺术”的观众,使戏剧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本体属性问题,有意回避冲突说,努力与“影子艺术”拉开距离,有了对话说与仪式说。早期的戏剧特别强调冲突,狄德罗就说:“情境要有力地激动人心,并使之与人物的性格发生冲突,同时使人物的利益互相冲突。”[1]179黑格尔在《美学》中写道:“戏剧的动作在本质上须是引起冲突的……这种冲突既要以符合人物性格和目的的方式产生出来,又要使它的矛盾得到解决。”[2]252阿·尼柯尔认为:“所有戏剧基本上都产生于冲突。在悲剧中,总是有身体力量之间的冲突,或精神力量之间的冲突,或二者兼而有之。而在戏剧中,总是有神与人之间的冲突,男女之间的冲突,或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3]108布伦退尔可以说是冲突说的代表人物。他强调了“人的自觉意志”与神秘力量或自然力量(它们使我们变得有限和渺小)之间的冲突。劳逊在此基础上提出:“戏剧的基本特征是自觉意志在其中发生作用的社会性冲突:如人和人,个人和集体,一个集团和别的集团,个人或集团和社会或自然力量之间的对抗。”[4]207

冲突说迅速被社会所认可,“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成为戏剧常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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