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湖长制 建设幸福河湖

2021-12-24 09:09:02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党支部
河北水利 2021年11期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党支部

自2017年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全省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对照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新要求,5月下旬,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对秦皇岛、承德、唐山、张家口、廊坊、邯郸、沧州7市12个县(市、区)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与群众面对面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收集相关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分析研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努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全省河湖概况

河北省地处华北,环绕京津,濒临渤海,全省面积18.77万km2。境内河流分属海河、内陆河、辽河三大流域。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我省共有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流1386条,总长度40916km。其中,流域面积50~200km2的中小河流1079条,总长度20565km;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264条,总长度13668km;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的主要支流43条,总长度6683km。

我省天然湖泊共35个,分布在7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涉及到20个县(市、区),其中,面积1~10km2的湖泊18个,水面总面积46.6km2;面积10~100km2的湖泊4个,分别为衡水湖、南大港、安固里淖、察汗淖,水面总面积147.8km2;面积100km2以上的湖泊1个,为白洋淀,水面总面积170km2。

2.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主要进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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