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构建刍议

2021-12-27 15:34王建元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2期
关键词:反腐败党风廉政党建

王建元

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力度的根本举措。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反腐败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构建表现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基调,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不”机制,建构起较为完备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国企没有充分发挥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监事会等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存在企业决策主体越位、错位,甚至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现象,造成“一言堂”、“一枝笔”。二是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建设没有内化为经营风险意识,国企经营思想和管理方式不适应现代经济活动要求,造成经营管理上的漏洞。三是国有资产监管党的建设薄弱,党风廉政建设漏洞明显,违规产权交易易发。有的企业借重组改制之机,隐瞒、藏匿、转移国有资产;有的在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暗箱操作,低估贱卖国有资产,大搞权钱交易、期权交易,大肆侵占国有资产,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四是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体系薄弱,外部监督乏力。有的国有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内部控制的科学性、有效性较差。五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形势认识不清,对查办案件工作不够重视。

二、用系统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体系

(一)建立一体化惩防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着力构建整体框架,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因此,必须发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纪委监督责任,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科学高效的运行。

2.严格落实制度法规。党委要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经常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研究加强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3.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要在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教育、巡视巡查等方面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要明确,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惩处是手段,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4.不断丰富“三不”机制。要结合实际,按照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厉惩治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三不”机制,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构建自律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关键环节,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大惩治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从政治上、经济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部职工,探索建立“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5.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要抓住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物资采购、招投标、薪酬分配等关键环节,投入更大的精力,紧盯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做好重点防范。

6.不断总结培树典型。严格执行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发现先进经验和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推广党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经验。

(二)营造全员反腐的良好氛围。

1.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学习效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反腐倡廉重要论断的、党内《准则》《条例》等制度法规的学习,提高讲座、警示教育、“三会一课”、报栏板刊和内网学习平台等学习效率,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思想根基、筑牢信仰之魂,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形成全员参与,敢于自我革命、善于自我净化,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通力协作,斩断腐败链条。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涉及的部门较多,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唱“独角戏”,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共同探讨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制度约束、行为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的双重作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把构建这一体系做为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加强监督,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从近几年的反腐败实践看,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问题前,都存在监督乏力、监督严重滞后或者无效监督的问题。强化监督,就必须建立“伸手必被捉”的硬性约束机制。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纪律。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准则》的各项规定,切实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预防。二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应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坚持“三必谈”、“三必做”。“三必谈”是指,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提示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不廉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三必做”是指,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本单位做出廉政承诺;主要领导必须在年终时向上级公司和群众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公司党组织及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同时,对企业领导人员,还要实施“四个重点”监督,即:重点对象重点监督,主要抓好企业党政“一把手”和年轻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工作重点监督,强化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岗位和重点项目的监督;重点时刻重点监督,每逢法定节假日及时提出廉洁要求;重点场所重点监督,管好企业领导人员的生活圈和交际圈。努力做到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就实行到那里。三是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围绕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运用效能监察、内部审计等有效形式,实施程序监督、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有效制衡。要对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随时掌握资金流动情况,对金额大、资金去向不明,要一查到底。嚴格进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据管理的检查,密切关注资产流向,认真盘查实物资产,经常核对往来帐款,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审计,要紧紧围绕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这个中心来开展,做到“离职必审、先审后任”。通过审计,做到既要关注企业创造效益的能力、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又要做到关注现代企业制度和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关注上级的监管有无缺失、是否到位。五是依靠群众监督。实行厂务公开是加强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把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建设、收入分配等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认真落实职代会制度,把职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要认真落实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加强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畅通信访渠道,积极稳妥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真实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和包庇。六是要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增强线索征集和查办的能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配合,提高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和效率。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明确纪律要求。加强对违纪问题的剖析研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活动,运用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警示教育,使其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落实制度法规的落实。

要用完善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严格的程序规范从业行为,是减少腐败几率的保证条件。要通过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度等,发挥制度防腐的作用,着力推进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创新。

1.完善企业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针对国有企业发生腐败现象的特点及原因,要坚持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规则相结合,完善议事规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完善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实行职务消费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承诺抵押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的管理等。

2.完善分配制度。首先必须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实行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要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企业效绩评价结果,使经营者的使用、奖惩与经营业绩挂起钩来。其次要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力度。合理拉开不同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分配差距,确定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职工工资的比例。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企业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监督、财务动态监测、国有产权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要通过完善决策规则、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企业防范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4.完善效能监察制度。以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深入开展效能监察。要围绕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项目招投标、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进行效能监察,确保工作程序合法、运作规范,促进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依照程序规范运作,促进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公司在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实践过程中,注重各项制度的配套与衔接,避免出现制度冲突、制度缺陷或盲区。在制度设计上力求合理恰当,尽量减少人为可变空间。在制定改革和管理措施时,重视完善程序性制度和处罚性规定,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通过加大对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水平。

5.加强对完成目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内部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和问责制度,用制度来推进工作。要加强对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

总之,国有企业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任务,必须敢抓、严抓、常抓。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全面推进,企业发展方式、管理模式、职能定位和组织机构等都会发生深刻变化,惩防体系建设也将赋于新的内容和要求。因此要围绕新的管控模式,及時跟进,及时调整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迅速融入到企业管理创新、管理流程优化中去,使惩防体系建设常抓常新,真正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中国纪检监察》中纪委,2021(17),2-955.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2021.3.27.

[3]《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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