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 关宏达 刘学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110032)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消除土地闲置浪费现象,破解“无地可用”和“有地不用”等土地需求矛盾难题,辽宁省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建设用地监管核查工作,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违约等用地行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200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将建设用地监管工作上升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度。同年,原国土资源部根据建设用地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审批、供应、利用和补充耕地、违法用地查处等有关情况的动态监管。
2009年,原国土资源部又先后下发了《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建设用地监管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2010年,原国土资源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面积、位置和范围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