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 嫚
(河南大学 河南 开封 475000)
互联网快速发展引发的媒介变革,使得商业宣传的范式趋于受众化、互动化。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前运用京剧文化符号的商业视频广告约10支,而2015年到2021年期间该数量超过了30支,足见京剧文化越来越成为商业广告的必争之地。
新媒体,泛指21世纪以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所催生的信息传播媒介及媒介产品,包括智能终端以及微信、淘宝等终端产品。相较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缩小了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空间成本,因而传播效应和渗透性更强。商业广告,即随商品交换诞生的以商业宣传为目的的广告。伴随着新媒体产品的社交化、交互性、转移成本低等特征,商业广告的生产链周期缩短,传播效应成指数增长,品牌对新媒体广告的竞争需求随之扩大。京剧在文学、表演、音乐、舞蹈、美术、雕塑、武打技艺等范畴,都有一套规范化的艺术表现形式,是文化价值之集大成者。京剧文化的传播效应,一方面在于其夸张的扮相、抑扬顿挫的唱腔或柔或刚的动作都极富表现力,另一方面在于受众对京剧传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而京剧文化符号往往自带传播效应,与新媒体商业广告的传播需求相吻合。
一方面,多维的京剧文化符号,是广告创作的资源宝库。京剧是一种视听混合媒介产品,兼具服饰、化妆等视觉手段和唱腔、乐器演奏等听觉形式,加之剧目多源于中华传统历史故事,呈现出了多维性的特点,能够为广告的创作加工提供不竭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