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智奇
解决“老小旧远”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的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连续九年聚焦老龄领域开展各项立法和监督。今年3月20日起,《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同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增强《条例》落实力度。
强化养老服务组织协调
近年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快速发展,连续多年得到国家部委肯定。上海之所以在这项工作中进展明显,得益于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巩固完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已废止)等涉老法规,法治建设走在前列,得益于政府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
执法检查看到,《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不断强化养老服务组织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重大事项,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会,全面部署《条例》实施工作,为民政部门牵头兜底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和区政府承担属地第一责任打下了重要基础。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海重点针对《条例》实施抓好配套制度供给,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综合评估、养老服务收费等方面出台了28项新规定,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供给基础。
提前完成设施建设民心工程
做好养老服务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工作做得到不到位,最终要看老百姓有没有得到实惠,要用老年人真实的感受度去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