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庆昊
【提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消除贫困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围绕脱贫攻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战略安排,构建了新时期减贫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以后,党中央在聚焦消除绝对贫困的同时,提出要巩固脱贫成果、形成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中国减贫治理进入新阶段。从理论上看,深度贫困与相对贫困既先后递进、又相互依存、甚至可以相互转换,治理深度贫困为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制度借鉴,治理相对贫困又可以巩固当前扶贫成果;从实践来看,消除深度贫困与着手解决相对贫困同等重要,必须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和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发展和完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提高减贫治理效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人口从1978 年末的7.7 亿人下降至2019 年末的551 万人,贫困发生率从97.5%降至0.6%,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得到有效保障,减贫治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中国脱贫攻坚之所以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成功,与我们因时而变、因势而动,结合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减贫的实际,不断调整、发展和完善贫困治理制度体系密切相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战略部署,构建了新时期减贫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既强调坚持“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攻坚战”[1]、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