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雨阳 姚佳健
国网上海市青浦供电公司 上海 201713
违章用电及窃电行为危害了供用电安全,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二条“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的规定,基层供电企业有权对本供电营业内的用户进行用电检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预防与查处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职责。一般情况下,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发生,与基层供电企业的管理、与基层供电企业内部职工的素质等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有效预防和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基层供电企业必须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欠压窃电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窃电类型,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种方式窃电。欠压窃电主要是通过改变电表内的电压回路来达到窃电目的。在更换电表电路的过程中,电压电路会引起异常,造成电压线圈电压稳定性不足或电压下降等,最终会导致电量测量不准确。正常情况下,通电偷电应断开B相电压连接线,此方法对三相三线电表尤为有效。这也是我国多次禁止欠压盗窃的主要原因之一[1]。使用这种偷电方式,可使电表用电量降低50%以上,给公用事业单位造成严重损失。
断电偷电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偷电方式。由于单相电表在失压时停止工作,只有恢复到正常电压状态后才能正常测量。因此,如果不法分子想要实现失压失电,可以将单向电表置于失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