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农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关系农村社会稳定,也关系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020年,辽源市政法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七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和乡村治理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辽源市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头号工程来抓,纳入年初政法工作要点,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建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常务副书记具体负责,政法部门牵头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强顶层设计。市委政法委一直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环境”,把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摆到与政法中心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推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带头深入龙山区寿山镇、工农乡等基层单位调研,组织县(区)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及街道政法委员、村(社区)主任、网格员召开八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先后三次派出工作组赴浙江省绍兴市、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