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黄山路分校 王 欢
1. 课程标准: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 教材分析:本框是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九课的内容。通过前一框的学习,学生已经明确树立起了“法律和生活密切相关,生活需要法律”的意识。而在本框的学习中,学生们将在第一目“法律的特征”中,认识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在第二目“法律的作用”中,感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作用。
3. 学情分析:七年级学生的身心发育还不成熟,思维能力和社会经验有限,他们对法律的认识比较片面,提到法律,更多联想到的是强制性和约束力,很少能想到法律的保护作用。基于以上学情,本教学设计旨在帮助学生全面认识法律,理解法律的作用和特征。
1. 感受法律对于国家以及日常生活的保障作用。
2. 通过分析文明养犬的法律案例,明确法律的特征以及作用。
3. 通过我是大法官活动,锻炼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科思维能力。
1. 教学重点
法律的作用。
2. 教学难点
法律的特征。
1. 教学方法
探究案例;小组讨论法。
2. 教学准备
① 收集学生感兴趣的真实案例,并整理汇总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