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1-12-28 17:00李柱存
林业调查规划 2021年3期
关键词:云南经济发展

李柱存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 昆明 650051)

1 林下经济概念及模式

林下经济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学为基本理论,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其发展模式主要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4大类[1]。林下经济是在不砍树的条件下增加经济收入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梦想,是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

2 云南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主要成效

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等六大国际国内重要河流的源头或上游,是典型的高原山区省份。近几年,依托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条件及广泛的群众基础,云南林下经济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了林药、林菌、林禽、林畜、林花、林果、林油、林粮、林草、林蜂、林景等重点产业[2]。

2.1 发展现状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13年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林下经济现场会,讨论审议了《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2014年7月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29号),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绿色增长、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全省现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1个,其中县域示范基地11个,企业示范基地40个。截至2019年12月底,林下经济(不含森林景观利用,下同)经营面积达376.87万hm2,产值达600多亿元,从业人员超过 1 300 万人。尤其中药材得以迅速发展,培育了滇重楼、文山三七、昭通天麻、龙陵石斛等一大批云南特色中药材品牌。

2.2 主要成效

2.2.1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林下经济逐渐成为山区林农的“绿色银行”,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基本形成了区域特色格局,林下经济发展向产业经营转变,林下产业发展迅速,前景良好。2019年云南省 1 300 多万林下经济从业人员中,来自林下经济的人均收入超过 1 100 元。楚雄、易门、宜良、香格里拉等地已成为云南野生菌生产、交易、加工、出口的主要基地,农户野生菌收入占家庭收入的70%,最高的户均年收入超过10万元,发展林下经济已成为广大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是当地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

2.2.2促进生态保护

将生态优先作为发展前提,合理利用云南林地林木所蕴藏的各类丰富资源,可保证林业相关产业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3]。发展林下经济有效解决了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之间的矛盾,拓宽了林农增收渠道,减少了以销售林木来增加收入,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较好地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特别是与农民增收的有机统一。

2.2.3形成区域特色产业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三张牌”工作部署和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等8个重点绿色产业,林下经济逐渐成为山区林农的“绿色银行”,各地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经济,基本形成了区域特色格局,林下经济发展向产业经营转变,林下产业发展迅速,前景良好。通过发挥各地不同的自然资源优势,正在不断涌现出各具重点和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4]。如:昆明、楚雄、玉溪等滇中地区以野生菌、林下药材及木本油料产品的加工及流通为主;昭通、曲靖等滇东北地区以林下药材种植为主;文山、德宏等滇南地区多种植石斛、三七等林下药材;迪庆、怒江、保山等滇西北及滇西南地区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目前,全省逐渐形成了南华野生菌交易市场、大理永平曲硐核桃交易市场、香格里拉松茸交易市场、昆明木水花野生菌交易市场、昆明菊花园中药材交易市场等较为有名的林下经济产品交易市场;西双版纳野象谷、普达措国家公园、普者黑、高黎贡山百花岭等生态旅游圣地;三七、天麻、灯盏花、滇重楼等10余种滇产药材占全国中药材市场份额的半壁江山。尤其是木水花野生菌交易市场,依托云南以及周边丰富的野生食用菌资源,通过“买全球、卖全球”,深度融合野生菌一二三产业,已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种类最多、品质最佳的野生菌交易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效应,在国内外野生菌行业有较大的市场话语权和影响力。

2.2.4发展模式有所创新

各地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加工和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模式。发展模式多样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力地带动了农户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宜良县小哨“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距县城30 km,森林覆盖率高达80%,是云南省第一家以野生食用菌为特色的生态旅游村。近年来,小哨村以“包山拾菌”为突破口,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为宜良县践行“两山理论”探索了路径,发挥了示范作用,2017年其被中国生态文化协会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2019年被宜良县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小哨村“包山拾菌”模式还被云南省农村干部学院收集整理为林产业发展典型教材案例在省内宣传推广,每年吸引省内外各地考察学习百余次,曲靖、红河、昆明的县区已在积极地复制推广小哨“包山拾菌”发展模式。

宜良县国有花园林场采取“包山养菌”方式,把生长着干巴菌的林子通过竞价的方式承包给附近村民管护,采取“国有林场+林农包租(林家乐)”的模式运营,以科研研究院所为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干巴菌保育促繁和林下野生食用菌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推进生态建设和林场增收同步发展,改变传统单一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林地利用效率,改善林分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系统生物多样性,促进林场可持续发展,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保山隆阳区下麦庄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将全村96%以上的农户发展为社员,在发展核桃产业的同时,利用核桃林荫空间开展农作物间作,整合土地和光热资源,有效地利用时间和空间,形成了农林牧循环发展的经济模式,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万元,成为当地绿色生态农业循环发展示范村。

云南斛哥庄园有限公司打造集森林观光旅游、林下中药材种植为一体的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带动农户 3 000 余户,年产值近亿元。

2.2.5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并进

开展林菌保育促繁试验,生态价值与科研项目相得益彰。实施“野生干巴菌保育促繁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应用封山育菌、修枝、割灌、搭草棚、掘塘、人工增湿、温湿度监测等促繁技术措施增加野生干巴菌的产量和质量,经测算干巴菌比实施保育促繁前最高增产275.8%。该项目在CCTV-7《绿色时空》栏目以“养菌有道巧赚钱”专题播出,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3 云南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绿色增长、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通过多年努力,云南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仍处于较低层次,发展不平衡、规模较小、布局分散、产业链较短、精深加工程度不高、科技贡献率较低是突出问题,与云南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极不相符,与先进省区差距也较大。

3.1 发展认识不足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思路不够开阔;部分地区认为林下经济收益小,投资回报周期长,不愿开展;有关部门为林下经济到底归哪个部门管理而争论不休,阻碍了林下经济发展;还有不少地方怕担风险,持观望态度,依赖上级投资思想严重,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3.2 机制创新进展缓慢

林下经济发展涉及发改、工信、财政、农业、水利、商务、林业、科技、扶贫、金融等多个部门,但缺少联动机制,得不到必要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加之运行、管理、服务机制不完善,致使大部分林下经济产业仍处在低层次初级开发阶段。一般只是简单采集、作坊加工,个别产品甚至存在违规加工和销售情况。名优品牌不多,产品规模较小、产地分散,质量参差不齐,即使是一些销路较好的产品,也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弱、产业链条较脆弱。同时,发展林下经济的地区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基础设施条件滞后,也严重制约了林下经济快速发展。此外,林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社会化、信息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坐地等客、被动销售的问题较为突出[5]。林下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形成各管一段、相互分割的状态,不适应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要求[6]。

3.3 资金制约因素大

当前,各级财政每年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投入的扶持资金有限,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而又融资难,在做大规模、做强品牌、拉长产业链等方面受到极大制约。

3.4 科技支撑不完善

目前,云南林下经济科技贡献率仅为20%,远远低于全国林业科技贡献率50%的平均值,也低于一省林业科技贡献率27%。主要表现在:县乡基层林业技术人员不足,知识面不宽,服务地方林下经济发展技术水平不强;经营者缺乏与相关技术和科研部门对接的平台;科技支持政策不完善,科技人员积极性不高。

4 云南林下经济发展建议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国家层面已将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放在了重要位置,林下经济发展前景光明。

4.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是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是一条不砍树也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及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加大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典型产品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应瞄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大力做好云南森林生态产品的展销、推介、品牌推广等招商引资活动。

4.2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培育龙头企业

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建设林下经济综合市场,实现林下产品收购、加工、包装、储藏、物流、销售等一体化的运营模式,促进市场建设与旅游观光的深度融合。加大“互联网+”营销力度,鼓励经营者在电商平台销售,积极参与直播,探索使用“一部手机云品荟”。充分利用博览会大力推荐林下经济产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在经济发达地区开设云南林下产品直销店。鼓励企业参与“云南十大名品”评选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号召力强的知名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4.3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

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扶持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特别是对扶贫攻坚、脱贫致富作用明显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精品庄园、省级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等应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应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和信贷业务,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引导、扶持商业性金融资本进入,并适当放宽信贷条件,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

4.4 加大科技支撑,依靠示范带动

对林下经济发展涉及的种质资源保护、品种优选、种苗繁育、集约经营、丰产培育、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产品标准体系等方面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科技示范,加强技术培训,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应用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科技转化率,推动林下经济相关产业技术进步。

4.5 加强监测,管控质量

建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创新联盟,提供政策、市场、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依托省林业主管部门,搭建全省林下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积极开展森林产品从采集、生产、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管控,使用公众号等技术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确保种植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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