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怡雯,赵筱媛,苏 成,李曼迪,赵志远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38)
颠覆性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突破口,针对其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是确保国家科技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1-2]。面向颠覆性创新构建系统、合理的分类体系是颠覆性创新监测工作底层数据组织实施的基础,对数据的存储、集成、共享、应用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后续监测、识别、培育等工作顺利展开的决定性因素,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3]。尽管各国的行业机构根据其工作管理需要已经开展了相关学科技术分类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为常规的技术创新监测提供了一定的基础。由于颠覆性技术主要在学科交叉领域产生,具有动态性、交叉性、复杂性、模糊性和不成熟等特点[4-7],与现有基于技术发展现状而设立的分类体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已有的分类体系无法很好地指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8-11]。因此,迫切需要从理论、技术和实际工作出发,针对颠覆性技术创新构建合理的领域监测分类体系,使之既能有效指导监测领域和监测技术的选择,避免在面向对象范围广、覆盖面全的监测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冗余数据,从而影响监测效率;能够承接各类技术监测资源数据的统一分类标引,适用于不同来源数据统一管理的需求[2];能够适用于未来技术发展的前瞻性需求,实现分类体系对未来技术的可扩展性。鉴于此,本研究在梳理国内外技术监测和相关分类体系现状的基础上,针对颠覆性创新特点,提出了面向颠覆性创新的技术领域监测分类体系设计思路与原则,并开展技术监测分类体系的构建实践,以期为颠覆性创新监测系统性研究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