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国华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1688名律师发送调查问卷,结果显示,99.1%的律师认为“立案难”问题已基本解决。河南高院立案庭庭长张云龙介绍说,这得益于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采取改革立案分案模式、打造现代化立案网络等8项具体措施持续推动立案工作便捷高效开展。
“立案难”,在一些法院不罕见。其中原因各种各样,可能听起来冠冕堂皇。立案,是案件进入法院环节的第一步,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一步。采取多种举措,破解“立案难”,也就容易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立案难”,既严重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相违背,还成为立案登记制的一块“短板”,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老百姓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遭遇的“立案难”“难立案”乃至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还容易亵渎法治尊严以及社会公平正义。
按理说,依法审判是法院的神圣职责。为啥一些法院出现“立案难”甚至每逢年底不愿立案?嫌审判任务重,还是时间紧,还是其他原因?其实,原因并不复杂。有的是“不愿为”。因为包括结案率指标在内的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收案多、结案少,结案率就低,结果往往既影响法院、法官的评先评优,影响奖金福利,也关系法院院长、法官的提拔晋升。有的“不敢为”。奉行好人主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愿种花,不愿择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