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1~2020年,盐源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扶贫、烟草公司等部门(企业)共建成高标准农田32.15万亩。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针对短板弱项,盐源县完善管护制度,建立管护机制,彻底打破管护“只停留在简单制度上”的漂浮局面,落实管护经费,重点对已损沟渠进行维修维护,对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的提灌站进行提档升级,更换电力设施、电机、水泵等,管护面积达8.56万亩,增加提灌面积0.80万亩。
2020年11月6日,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盐源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制度》,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细化了管护范围、工作要求、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要求、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指导,强调县政府对管护工作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是管护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是管护监管主体,村(组)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管护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确定管护人员,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直接受益人。
一是及时移交工程。经县级初验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再由乡(镇)移交到村,明确规定工程产权、管理权、使用权,层层落实责任,跟踪管理,最大程度实现乡(镇)、村共同管理。二是落实管护经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划拨300万元,用于建后管护。县级管护经费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质量保证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留存和退还;乡(镇)、村级管护资金由本级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