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洁,李泽平
(1.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0;2.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 太原 03000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截止2018年底,全国县域经济总量达39.1万亿,占全国GDP总量的41%,县域人口8.154亿,占全国总人口61.8%。全面提升县域反洗钱履职水平对于我国反洗钱水平的整体提升以及完善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机构人员变迁来看,2003年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能开始,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设反洗钱组,挂靠支付结算处;2007年《反洗钱法》正式颁布后,反洗钱处单列,人员由6人逐步扩展到15人,地(市)中支反洗钱职能挂靠会计财务科,专兼职人员3~5人不等,其中专职人员大部分为2人。2012年太原中支出台了《关于加强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县(市)支行反洗钱职能的意见》,县级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能有所加强。但是,全省90%以上的县支行支付结算岗和反洗钱岗仅1人,不足10%的县支行有1名反洗钱专职人员。2015年地(市)中支职能调整之后,反洗钱职能挂靠支付结算科,人员随之转隶。从职能划分来看:地(市)中支具有监督检查权,行政调查需要由省会中支授权或者批准;县(市)支行只有日常督导、走访以及分类评级的职能,执法检查需要由地(市)及以上反洗钱部门进行立项和审批。从实际履职情况来看,2012~2015年,在地(市)中支的带动下,或者单独立项或者由地市中支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执法检查有一定的覆盖面,有处罚有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