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辉 郭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110032)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明确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土地资源供给方面,土地流转是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资源的供给方缺少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和科学技术,面临较大效益损失风险,所以应该制定较为完善的自然灾害补偿政策,可以按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受损害的土地资源的面积、修复土地所需要的大概预算成本等客观条件将补偿分为不同等级,制定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