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召回,是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
日前,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11月22日起召回以下进口车辆,共计7145辆。
召回车辆范围:2003年6月2日至2008年11月26日生产的部分2004年款以及2009年款S60汽车,共计21辆;2003年3月20日至2006年2月24日生产的部分2004-2006年款S80汽车,共计7027辆;2000年8月29日至2002年10月28日生产的部分2001-2003年款XC70汽车,共计95辆;2002年3月4日至2005年11月14日生产的部分2002和2006年款V70汽车,共计2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原因,驾驶员侧安全气囊在使用寿命周期内经常处于高温、高湿的环境中时,随时间推移气囊气体发生器燃火药可能会发生衰减。当车辆发生碰撞驾驶员侧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的燃火药可能因衰减导致过大的燃烧压力,在某些情况下气体发生器因承受过大的压力导致破裂,极端情况下存在驾驶员被气体发生器碎片击中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措施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驾驶员侧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