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丹
社会保障的概念于美国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中首次公开提出,我国从1982年开始出现对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研究①中国知网获取的文献资料显示,篇名中有“社会保障”的文献最早是 1982年的一篇名为《日本社会和社会保障》的论文,关于养老保险(年金)和医疗保险方面的研究也是从1982年开始的,分别为4篇。,但至 1993年才对社会保障的范围做出权威界定②我国对社会保障做出权威性界定是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界定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即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背景的差异,社会保障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国际公认的定义,但社会保障的范围大体都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方面的内容;社会保障的研究范畴基本围绕社会保障总体制度以及上述四方面内容的运作机理、制度建设与运行、存在的问题、影响效应等方面展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障这一关系国家、企业、个人利益布局及相互间的协调,关系亿万国民及家庭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不仅是我国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和后盾。梳理我国社会保障的研究轨迹,追踪该领域的前沿动态,一方面可以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更重要的是能在理论研究的轨迹中总结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所经之路,为接下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攻坚以及制度实践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