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周 嵘
为进一步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有效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近日,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谋新篇、布新局。
《意见》明确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和农民主体、共同富裕三项基本原则,并提出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多元路径基本形成、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优化完善、发展动能持续有力、经营机制规范高效、服务成员和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四条”新路径、“三个”新动能和“四项”新机制。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条”新路径:一是大力发展融合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积极发展绿色经济,立足实际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项目;三是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村域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工程项目、物业等服务;三是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打破地域界限实现飞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个”新动能:一是释放改革发展动能,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