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艳,徐静娟,徐春兰,顾 迪,曹 霞
全国肿瘤登记中心收集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0~74岁恶性肿瘤累计发病率为21.58%[1]。疼痛是继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之后的第五大生命体征[2],疼痛控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肿瘤病人的生活质量。198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确立的三阶梯止痛疗法使70%~90%恶性肿瘤病人的疼痛得到缓解[3]。阿片类药物成为治疗癌性疼痛最主要的药物,但在止痛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其中阿片类药物相关性便秘(opioid induced constipation,OIC)最常见,严重影响病人的疼痛控制[4]。然而目前相关研究结果显示,OIC的发生率差异较大,范围15%~90%[5-6]不等,为此本研究对OIC测评工具以及护理干预措施等方面进行综述,以期为临床上对OIC的评估和早期干预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1.1 多学科工作组制定的OIC诊断标准 2013年1月,由美国和国际疼痛医学、姑息医学、胃肠病学等基础学科专家和临床专家共同组成了一个工作组,并召开了一次圆桌会议[7],会议上将OIC进行了定义:当摄入阿片类药物后排便习惯发生变化,符合以下任意一种症状即诊断为OIC。①排便次数减少;②排便困难症状进行性加重;③排便不尽感;④粪便变硬。赵炳媛等[8]在研究中将服用阿片类药物后发生便秘的病人作为研究对象,即使用了上述诊断标准,但是其只能对便秘人群进行简单界定,并不能对便秘严重程度进行有效区分。
1.2 罗马Ⅳ诊断标准 2016年最新版的罗马Ⅳ标准(Rome Ⅳ criteria)将OIC纳入了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范畴[9-10]。具体内容为:符合条目A中任意两项并且同时满足条目B和条目C即诊断为便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