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学笔记三题

2021-12-31 17:59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文选曹丕楚辞

顾 农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进入《文选》的楚辞

《文选》对所录作品总是按体类来编排,如就其宏观而言,可以分为三大类:赋、诗、文,头绪非常清楚;这里比较特别的是对由《离骚》开启的“骚”即楚辞以及由枚乘开启的“七”这两个文类的处理:萧统将它们安置在诗与文之间。

《文选》所录之“骚”体作品有:屈原的《离骚》,《九歌》(十一首选六:《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少司命》《山鬼》),九章(九首选一:《涉江》),《卜居》,《渔父》;宋玉的《九辩》(节选五个部分),《招魂》,刘安《招隐士》,一共十三个单位。

审视这一处置办法,可以看出下列几点:

其一,选录的这些作品的来历应是东汉王逸编注的《楚辞章句》。凡此诸作在《文选》中的顺序与《楚辞章句》完全一致。《离骚》在《楚辞章句》中被称为《离骚经》,在《文选》里也称之为“经”。“经”以外的都是“传”,这样的思路来自儒家经典,无非表明《离骚》在整个楚辞里的核心地位。

其二,在作者署名方面,《文选》大抵同于《楚辞章句》,唯一不同的是《招隐士》:《楚辞章句》中署淮南小山,而《文选》则署刘安。《楚辞章句》本《招隐士》题下小序云:

《招隐士》者,淮南小山之所作也。昔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俊伟之士。自八公之徒,咸慕其德,而归其仁,各竭才智,著作篇章,分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小雅》《大雅》也。小山之徒,闵伤屈原,又怪其文升天乘云,役使百神,似若仙者,虽身沉没,名德显闻,与隐处山泽无异,故作《招隐士》之赋,以章其志也。

这一段小序大约出于《楚辞章句》的编注者王逸之手,他对于传世的楚辞文献掌握得很多;所谓“小山”无非是淮南门客中的一组文人,他们写文章乃是替主公立言,相当于后来的秘书给领导起草文件、信函、报告,这样的文本,署领导之名是应当的。署名刘安的《淮南子》一书其实也正是出于门下诸宾客之手。《汉书·艺文志》著录淮南王群臣的辞赋四十四篇,当时的盛况可想而知。

就《文选》中的《招隐士》一文而言,估计是帮萧统从事《文选》编撰之具体工作的文人学士大笔一挥,将“淮南小山”划去,迳署淮南王“刘安”的大名,而原来王逸加上的那段小序,自然也就删去了。凡大人物,身边一定会有些帮他做具体工作的下属,有时还会有相当的规模。当代学者中有人竭力强调《文选》是萧统自己一个人完成的。此说似不近人情。萧统水平很高,完全能够做好编《文选》这样的事情,但不宜忘记他是太子,重要的事情很多,事实上不可能全力以赴编《文选》,手下有几个给他奔走做事的人何必一定不用呢。这些秘书、助手型的人物将“淮南小山”改为“刘安”,完全合情合理,萧统也无须再改回去。

其三,就编撰选集的操作层面而言,将录自《楚辞章句》的十三篇作品安置于诗、文之间,也是合适的。这里有两个要考虑的情况,一是王逸此书乃是一部流派性的选集,其中有诗(如屈原的《离骚》等篇),有文(如《卜居》《渔父》),有赋(如《九辩》《招隐士》)。

宋玉等人文学创作的特色,按司马迁的意见,乃是“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就文体而言,有在乎辞、赋之间者(如《九辩》《招魂》),也有直接标明为赋的(如《风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等篇),而《招隐士》,当然也属于赋(王逸即称为“《招隐士》之赋”);二是《楚辞章句》已经成为经典,应视为一个整体而不宜分割开来处理。在这样的两个前提之下,自然宜乎将选自《楚辞章句》的那些作品归为一类(“骚”),列于诗、文之间。搁在其他地方都不合适。

至于未尝进入《楚辞章句》且题目中已经标明为赋的宋玉的作品,即《风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等,《文选》就直接编入赋的部分。另有一篇《对楚王问》,则安排在文的部分,单列为一个称为“对问”的小类,放在“檄文”与“设论”之间。

由此可知,《文选》一般来说是按作品的体类来编排的,但为了保持楚辞(即选自《楚辞章句》一书者)的独立性完整性,只好做了变通的处理。

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编选作品选集,一般来说都必须兼顾这两个方面。《文选》编撰中这样的大政方针,应当出于萧统本人。领导出主意,拿方案,手下人做具体工作,古往今来无不如此。

至于所谓“七”,是由枚乘发端的,他的《七发》是一篇早期的、不尽典型的赋,其中散文的成分比较多;后来仿作者甚多,正文都分为七段,遂被归为一体,即称为“七”。这样的作品如果列入“赋”,不算很合适,如果列入“文”则更不合适,于是《文选》将它安排在“骚”之后、“文”之前。像这样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在此后按文体分类编排的的文学选本中亦颇多见。

《文选》乐府诗三首

《文选》卷二十七有《乐府三首》:《饮马长城窟行》《伤歌行》《长歌行》,都是中国古代诗歌中的瑰宝,最应学而时习之。

其一,《饮马长城窟行》:

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远道不可思,宿夕梦见之。

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他乡各异县,展转不可见。

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入门各自媚,谁肯相为言。

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有加餐食,下有长相忆。

此诗《乐府诗集》录入卷三十八,并按《文选》的提法称为古辞,属于相和歌辞瑟调曲;但《玉台新咏》卷一却署作者名为蔡邕。从诗的内容看,与长城窟无关,可知并非相和歌辞瑟调曲的古辞,而是后人用此乐调写成的新诗。我主张采用蔡邕作这一说。

蔡邕写此新诗是大有条件的,据《后汉书》本传,他一度获罪被流放到五原安阳县。其地在今内蒙古包头、五原间,已在长城之外,何时可还绝不可知,而家属妻子并已亡窜,相隔甚远,消息难通。《饮马长城窟行》当是在这一时段中写来抒情寄意的。因为有真情实感,又得民歌神髓,遂成千古绝唱。

注意向民歌学习,用乐府旧题写自己的新诗,蔡邕是一位先行者。稍后到建安时代,向民歌学习更形成风气,促进了诗歌创作高潮的到来。

蔡邕这首《饮马长城窟行》以女性的口吻立言,章法极妙,开篇后一连几个转折,见出感情之深厚;文字飘忽不定,流露出主人公的情绪恍惚不安,似真似梦,一往情深。“枯桑”二句忽然插入两个比喻,意谓无情之物尚且能感受到外界的刺激,令人感慨系之,更何况自己看到别人家亲人团聚亲亲热热的场面,自己被闪在一边冷冷清清,孤苦伶仃呢?“客从远方来”以下,进入一个新的境界,也许是真境,也许是梦境,但不管如何,远方亲人的来信总是给了抒情主人公以莫大的安慰,但同时也给她带来新的痛楚——“长相忆”一则表明游子始终挂念着自己,一方面也说明他的归期仍然遥遥无定。诗到此戛然而止,留给读者巨大的回味空间。全诗感觉之流意识之流信口道出,如行云流水,毫无凝滞和做作,具有感人的艺术力量。

后来的诗人多有学习蔡邕的榜样,拿此旧题翻新出彩,如西晋诗人傅玄有同题之作云:

青青河边草,悠悠万里道。草生在春时,远道还有期。

春至草不生,期尽叹无声。感物怀思心,梦想发中情。

梦君如鸳鸯,比翼云间翔。既觉寂无见,旷如参与商。

河洛自用固,不如中岳安。回流不及反,浮云往自还。

悲风动思心,悠悠谁知者。悬景无居停,忽如驰驷马。

倾耳怀音响,转目泪双堕。生存无会期,要君黄泉下。

后来沿着这条路往下走的甚多,颇可考见蔡邕的巨大影响。不活在后来读者心目中的诗,没有影响的诗,都很难说是好诗。

其二,《伤歌行》:

昭昭素明月,辉光烛我床。忧人不能寐,耿耿夜何长。

微风吹闺闼,罗帷自飘扬。揽衣曳长带,屣履下高堂。

东西安所之,徘徊以彷徨。春鸟翻南飞,翩翩独翱翔。

悲声命俦匹,哀鸣伤我肠。感物怀所思,泣涕忽沾裳。

伫立吐高吟,舒愤诉穹苍。

这一首也以女性的口吻立言,写亲人远出(“春鸟翻南飞,翩翩独翱翔”),自己空床独守,夜不能寐,只好借吟诗来释愤抒情。这一类诗,大抵是远出的游子借留守之思妇的思念亲人来表现自己的相思,在此前后用这一思路来写诗的指不胜屈,其心理亦颇可玩味。钱锺书先生说《诗经》,有“己思人乃想人亦思己,己视人适见人亦视己”一目,就此种心理举证甚多[1](P113-116),益人神智,最宜参看。

其三,《长歌行》: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这首诗中最著名的诗最后两句,万口传诵,早成格言。而此前的两句,亦属万古不磨的真言。一江春水向东流,走回头路没有任何的可能。正是这个比喻逼出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光同样不能倒流,人生也走不了回头路啊!

再往前的六句,其实也是为了逼出最后两句而安排的一个比喻。“葵”是古人最为重视的一种蔬菜,生于春,盛于夏,秋后便成黄叶,不能吃了。《艺文类聚》卷八二菜蔬下,将葵列于首位,先引《说文》曰:“葵,菜也。”然后又引出关于葵的故事和诗歌多篇。葵的情况,古代无人不知,举以为喻最是通俗易晓。这种菜现在不流行了,又多在大棚里种菜,其妙处不免容易隔膜。

六加二加二,这样的结构,使得最后的二句坚挺而无可动摇。六十年前本师吴小如先生在给我们上“中国诗歌选”一课(大一的基础课)时选讲此诗,十分强调此诗由比喻引出教训的妙处,采用当时流行的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这两个术语来解说,给与我们很深的印象。后来他把这一层意思写进赏析文章里去,略谓“这首诗有一个严肃而健康的主题,却无冬烘的说教气和空洞的概念化的毛病”,原因即在于“前八句完全让形象和比喻来说话,只有最后点明主题所在的两句,才是通过形象思维提高到逻辑思维自然而然得出的结论。”[2](P89)当年听课时我不到二十岁,吴先生也只是四十出头;而今先师墓木已拱,老学生则向八十岁迈进了。人生川流不息,无路可以退回。噫!

说曹植诗《赠白马王彪》

《文选》卷二十四曹植(192-232)《赠白马王彪》诗云:

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清晨发皇邑,日夕过首阳。伊洛深且广,欲济川无梁。泛舟越洪涛,怨彼东路长。顾恋瞻城阙,引领情内伤。

太谷何寥廓,山树郁苍苍。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中逵绝无轨,改辙登高冈。修坂造云日,我马玄以黄。

玄黄犹能进,我思郁以纡。郁纡将难进,亲爱在离居。本图相与偕,中更不克俱。鸱枭鸣横軏,豺虎当路衢。苍蝇间黑白,谗巧令亲疏。欲还绝无蹊,揽辔止踟躕。

踟躕亦何为?相思无终结。秋风发微凉,寒蝉鸣我侧。原野何萧条,白日忽西匿。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感物伤我怀,抚心长叹息。

太息将何为?天命与我违。奈何念同生,一往形不归!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存者忽复过,亡殁身自衰。人生处一世,去若朝露晞。年在桑榆间,景响不能追。自顾非金石,咄唶令心悲。

心悲动我神,弃置莫复陈。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

苦辛何虑思,天命信可疑。虚无求列仙,松子久吾欺。变故在斯须,百年谁能持?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王其爱玉体,俱享黄发期。收泪即长路,援笔从此辞。

这篇由七章串联起来的五言长诗有两条贯穿全局的线索:一是以时间先后为序的叙事链条:从进京拜见当今皇帝(魏文帝曹丕)说起,迅即转入自己同弟弟白马王曹彪离开首都各回封地(“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然后按时序一路逶迤叙述下来,一直说到如何分手(“收泪即长路,援笔从此辞”);另一条是写景言志的抒情线索,既写沿途萧条的景物,更发抒自己的哀伤、悲愤、自慰和绝望。

这样交混回响、跌宕凄凉的诗篇是前无古人的,历来得到极高的评价。或谓“七章一气,意言酸楚,或伤或慰,无非至性缠绵。千载而下,读者犹深恻怅。”(范大士《历代诗发》卷二)或称道其章法之高妙,说“诗有一题数首,次章起句即首章结句,蝉联而下者,《三百首》后,始于曹子建。”(宋长白《柳亭诗话》卷十九)一向好评如潮,这里不去多引。

前人的种种议论固然各有高见,然多为分疏字句,指点技巧,而欲深识此诗的妙处,则非深入探究其纵深背景不可。《文选》本《赠白马王彪》诗题之下有李善的三条注文,分别是:

《魏志》曰:楚王彪,字朱虎,武帝子也。初封白马王,后徙封楚。

《集》曰:于圈城作。

又曰: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到洛阳,任城王薨。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意毒恨之。盖以大别在数日,是用自剖,与王辞焉,愤而成篇。

这三段文字,每一段都很重要,是人们读解曹植此诗的钥匙。这里的第三段介绍创作这一组诗的相关背景,出之以曹植自己的口吻,很像是诗前的小序,后人重编曹植的集子,往往将这几句直接列为诗序。从这里可以知道,黄初四年(223)五月,曹植同他的哥哥任城王曹彰(?-223)、弟弟曹彪(195-251)等人是奉命来洛阳“朝京师,会节气”的,不料曹彰竟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曹植也感受到极其可怕的压力,差一点也死在洛阳,归途中本打算与弟弟曹彪一路同行也被禁止了——这哪里像是诸侯王,简直完全是政治犯啊。

曹彪是曹植同父异母弟,《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载:“楚王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汝阳公。三年,封弋阳王。其年徙封吴王。五年,改封寿春县。七年,徙封白马。太和五年冬,朝京师。六年,改封楚。”可知黄初四年(223)时曹彪并非白马王而是吴王。关于曹彪的头衔,曹植自然不会弄错,所以这里的文字估计被后人改动过,把曹彪后来的头衔挪用到这里来了。

做出这样改动的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曹魏官方的笔杆子在为曹植编集时动了一点手脚。《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载:

景初中诏曰:“陈思王昔虽有过失,既克己慎行,以补前阙,且自少至终,篇籍不离于手,诚难能也。其收黄初中诸奏植罪状,公卿已下议尚书、秘书、中书三省、大鸿胪者皆削除之。撰录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副藏内外。”

这里对曹植似乎有些肯定的评价,而其实仍然揪住他的“过失”不放。《谥法》曰:“追悔前过曰思”,这一谥号带有很强的侮辱性,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曹植先前的问题。景初(237~239)时根据明帝的指示官方为曹植编集,只有百余篇,显然做了大量的删减,《七步诗》未能入集就是一个醒目的痕迹[3]。把曹彪的头衔写成“白马王”,很可能也是出于编纂曹植集的官方笔杆子之手。改动的原因大约是因为吴地一向不属曹魏的管辖,在曹彪的前后从未有过曹魏的诸侯被封过吴王;曹彪为吴王大约乃是一个特例,一个特别空洞的头衔,不容易被理解,于是干脆用他稍后的头衔“白马王”来称呼之。

当然,这样的改动也可能出于《文选》的编者。至于将原诗的标题由《于圈城作》改为《赠白马王彪》,则肯定出于《文选》的编者。《文选》分类录诗,设有“赠答”一目,把题目改一改,较便于安排。圈城即卷城,故地在今河南原阳县西北,曹植曹彪兄弟被迫在此地分手,曹彪由圈城转而向北,回他的封地去,曹植则继续向东,回他的鄄城(故城在今山东鄄城北)。将诗题由《于圈城作》改为《赠白马王彪》,是改得好的,所以此诗虽有原题,但一直没有再改回去。

曹魏时代的诸侯地位很低,其实际所在地同他的头衔有时一致,也有时不那么一致,而处境大抵不佳。《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裴注引《袁子》说:“魏兴,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王国使有老兵百余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为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过三十里,又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可得。”形成这一局面的一大原因在于曹操的儿子有二十几个之多,曹丕虽先已立为太子,但在曹操临终之际并没有得到继承大统的明确指令,而是自行上台的,这样就显得合法性不够,因此他对自己的一批弟弟,特别是其中年龄比较大、水平比较高的几个非严加防范不可。

任城王曹彰(?-223)是曹丕最为关注的一个重点人物。黄初四年(223)夏曹丕让他的一众弟弟都到首都来“会节气”,其实隐含着一大阴谋,就是打算就此把曹彰灭掉,同时兼及曹植——这两个人最可能对自己特别是下一代接班人构成实质性的威胁。

黄初三、四年间曹丕内心深处多有隐忧,采取过一系列不平常的应对举措——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明年,魏武王薨。魏文帝黄初三年,又集雒阳芳林园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宋书·五行志·三》)

(黄初三年)九月甲午,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庚子,立皇后郭氏。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笃癃及贫不能自存者,赐谷。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因为这时忽然出现了一种曾经应验过的不祥的预兆,自己大命将倾,曹丕深感恐惧,于是提前安排墓葬,写下遗嘱。那时天下远不太平,加之瘟疫时有流行,人命危浅,不得不早作准备。他言辞严峻地下诏禁止太后干预政事,以防日后他动手来灭掉曹彰和曹植时,他们共同的母亲卞太后会出面干涉,妨碍他落实既定的方针;从长远来说,则是要严防卞太后在自己死后会自作主张地做出什么特别她自以为是的政治安排。

黄初四年(223)的这次“会节气”,虽然表面上看去似乎是按传统风习安排的一个活动,其实曹丕是打算利用这一次机会把他心目中最危险的政敌——他的两个同胞弟弟曹彰和曹植召进首都,予以致命的处置。与此同时,曹丕又初步准备了一个太子的人选,这就是徐姬所生的儿子曹礼。《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魏略》载:“文帝(曹丕)始以帝(指明帝曹叡)不悦,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为嗣,故久不拜太子。”《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元城哀王礼传》又载“黄初二年封秦公,以京兆郡为国。三年,改为京兆王。” 曹丕特别把曹礼封为京兆王,安顿在自己身边,大有深意——但他最后又改变了主意,在临死前不久仍立曹叡为皇太子。

在“会节气”的活动中,曹丕首先不动声色地干掉了以刚勇善战著称的三弟曹彰,接下来则要搞死四弟曹植。《世说新语·尤悔》载:

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噉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按指曹植),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

可见曹丕的计划因为母后的强烈干预只实现了一半。据传说,他设计杀曹植的方案也非常之巧妙狠毒,与毒死曹彰的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唐人李冗《独异记》载:“魏陈思王曹植与文帝不叶。文帝即位,尝欲害之。又以思王太后之爱,不敢肆心,因召植华林园饮酒,酣醉之,密遣左右缢杀。使者以弓弦三缢不死,而弦皆顿绝,植即惊觉。左右走白帝,帝自是后不敢害植。”这一传说情节也许未必可靠,但有着所谓“通性的真实”:曹丕确实曾费尽心机地打算干掉曹植。

曹丕之所以十分痛恨曹彰和曹植,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除了宫廷政治的一般规律在起作用之外,还有若干具体的历史原因。那就是曹操生前曾经十分欣赏曹彰,前引《世说新语·尤悔》“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条下刘注引《魏略》云:“任城威王彰,字子文,太祖卞太后第二子。性刚勇而黄须,北伐代郡,独与麾下百余人突虏而走。太祖闻曰:‘我黄须儿可用也!’”曹植更是难得的文武全才,“特见宠爱”,“几为太子者数矣”(《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先前曹丕并没有得到过这么高的评价和宠爱。

更严重的情形还在于,曹操虽然已立曹丕为太子,但在病重垂死之际没有召见曹丕,却叫来曹彰和曹植,大有换立接班人之意。只是由于曹操死得太快,此事未及实施。《三国志·魏书·任城王传》载:“太祖至洛阳,得疾,驿召彰,未至,太祖崩”,裴注引《魏略》云:

彰至,谓临淄侯植曰:“先王召我者,欲立汝也。”植曰:“不可,不见袁氏兄弟乎?”

曹操临终时,曹植在他身边,曹操要把后事交代给他,而曹植不愿意接这个班。所以他对曹彰所说的“先王召我者,欲立汝也”未加否认,只是指出这样做不行,很容易重蹈袁绍家族内讧的覆辙。曹植完全明白曹操临终时的意向,但他考虑到大局,毅然放弃了可能继承曹操地位的机会,拥戴乃兄曹丕继承父位来当魏王。由于曹植主动谦让顾全大局,也由于曹丕采取非常果断的措施迅即称王,一场可能产生的政治危机没有爆发。

曹彰一心支持曹植,当年他赶到洛阳以后,向主持丧礼的贾逵查问“先王玺绶所在”,“逵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侯所宜问也。’遂奉梓宫还邺”(《三国志·魏书·贾逵传》);这时欲立曹植一事已经不可能了。所以后来曹丕一定要首先收拾他。《三国志·魏书》本传注引《魏氏春秋》云:“初,彰问玺绶,将有异志,故来朝不即得见。彰愤怒暴薨。”单是“愤怒”何至于“暴薨”,他分明是被曹丕毒死的。

曹魏新建后,曹彰先后被封为中牟王、任城王,《三国志·魏书·任城王彰传》裴注引《魏略》载:“是后大驾幸许昌,北州诸侯上下,皆畏彰之刚严,每过中牟,不敢不速。”这种过分的强势显然是曹丕难以容忍的。曹丕、曹彰、曹植都是卞太后所生,但是在宫廷里,亲兄弟历来难以和平共处,没有才干还好,否则他就很危险。曹彰的非正常死亡以及自己竟然不能与曹彪同行给了曹植极深的刺激,他对政治动向有了新的思考,对人生对命运有了更深意层的体认。死亡随时可能发生,而这是不能由自己掌握的,唯有人间的真情最可珍惜,地理上的距离并不能影响它的存在——但对于曹植只能是无可奈何的自我安慰罢了。神仙和天命全都靠不住,伤心的还是离别。

《赠白马王彪》诗中虽然多有自我宽慰的句子(如第六章),其实相当勉强,他更强烈的感觉是生命脆弱和命运无常,只有人间的真情才是最可宝贵的安慰。政治感慨与人生体悟的交织,形成了一种史无前例的特色:沉郁顿挫,跌宕交响,歌哭无端,深沉酷烈——这样辉煌宏大的巨制不仅以其沉重的政治内容引人注目,更以表现人性的丰富性发人深思。这样《赠白马王彪》就超越了具体的写作背景而具有深广得多的内涵,代表了建安五言抒情诗的最高成就。

当曹植与乃弟曹彪在圈城分手的时候,他分明知道这一次生离很可能就是死别(“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收泪即长路,援笔从此辞”)。其时曹彪曾有诗回赠曹植,全诗已佚,现在只能看到《初学记》卷十八引用的四句:

盘径难怀抱,停驾与君诀。即车登北路,永叹寻先辙。

“雅好文学”(《续后汉书·董遇传》)的曹彪此时情绪也非常恶劣,但他还没有像曹植那样陷于彻底的绝望。不过后来曹彪的结局却比曹植更惨,他终于在魏晋之际的权力斗争中被迫自杀(详见《三国志·魏书》本传,又《王凌传》及其裴注)。作为诗人,曹彪被钟嵘《诗品》列入下品,亦即第三等的才子。可惜他传世的作品,现在只能看到这样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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