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霞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广东 珠海 519041)
国际商法是商务英语专业的重要课程。目前各高校选用的英文版国际商法教材可以分类两类:一类为外国学者所编写,如美国法学家雷·奥古斯特编写的《国际商法导论》,以及英国法学专家阿历克斯·亚当斯编写的《商法——商科学生用》等;另外一类为国内学者编写,如姜作利教授为法学专业编写的英文版《国际商法导论》,陈建平、邹日强教授为商务英语专业编写的《国际商法导论》,张学森教授为法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金融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编写的《国际商法导论》等。相比而言,国内学者编写的教材语言易懂,学生阅读和学习障碍较少;另外,这些教材以中国学生为教学对象,或多或少都涉及中国商事法律的有关内容。但是,由于教材编撰者的母语并非英语,教材中难免出现用语不地道的情况。对于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英语母语学者编写的教材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然而,这类教材对于中国学生来说也并非完美无缺,这是因为国际商法包括国际性商事规定、区域性商事规定、双边商事规定以及国内商事规定。国际性商事规定指适用范围较广超出某一区域的规定,比如世贸组织协定。区域性商事规定是某一区域的国家为了促进他们之间的贸易发展而制定的规范。与国际性商事规定相比,区域性商事规定适用范围较小,突出代表如欧盟的商事条约和规定、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中国-东盟贸易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