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红,黎进东
(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贫困治理工作取得了卓越成效。根据2010年划定的2 300元贫困线的标准,截至2020年末,我国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尽管如此,我国扶贫任务仍然艰巨。贫困成因复杂、内生脱贫动力不足是影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关键因素。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越发突出,将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在现实中,贫困户与其他家庭之间存在收入、教育等多方面的特征差异,贫困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导致信息化水平低下,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这些现状不由得引发一连串思考:“互联网+”战略是否适用于贫困地区?贫困户通过互联网能否实现自身收益的增加?特征差异和地区差距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互联网使用的效果?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互联网的使用能否抑制家庭贫困,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从目前研究来看,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从微观层面强调使用互联网对居民个体的收入效应,或从宏观层面分析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对整体地区经济的影响。从微观层面看,互联网使居民个体更容易找到与自身相匹配的工作,刺激了居民创业意愿,降低了创业成本和创业风险,提高了创业收入,同时减少了金融交易成本,为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创造了条件,有效发挥了金融对贫困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