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秸秆禁烧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

2022-01-13 14:13
世界热带农业信息 2022年2期
关键词:韶关市巡查秸秆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而且也是森林火灾的重要隐患。近年来,韶关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2020年秸秆禁烧情况明显好于往年,全市秸秆禁烧取得阶段性成果。

1.1提早谋划,及时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韶关市有关部门抢抓农时,在秸秆大面积收获的夏收、秋收前夕,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市、区)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县、镇、村主体责任。据统计,全市累计印发安排部署通知文件192份,签订目标责任书3 528份,投入资金421.32万元,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2强化宣传,营造积极禁烧氛围

韶关市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播放《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动画,发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资料,开展全方位宣传引导,营造人人支持、参与、监督露天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通过将秸秆禁烧与森林防火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媒介,采取播放公益广告或滚动字幕、张贴标语、悬挂条幅、进村入户、开展培训等形式开展禁烧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图册4 500份,引导群众改变露天焚烧陋习;乐昌市向收割机主派发《限茬作业告知书》300余份,要求做好限茬作业工作。据统计,全市累计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宣传10 603次;召开各类宣传培训会728次,培训22 193人次;张贴标语横幅2 639条、宣传海报7 916份;发放宣传禁烧资料42.2万份,秸秆综合利用资料10.4万份。

1.3突出重点,做好关键时期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工作

韶关市相关部门在“双夏”和秋收关键时期强化辖区内农业生产生活区的巡查工作,确保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成立联合检查组,随机检查了部分镇、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及时召开座谈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各地也加强了联合执法巡查,例如曲江区成立了由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林业)、马坝镇组成的联合执法巡查队,在关键时期进行重点巡查。据统计,全市累计巡查29 058次,现场发现并扑灭火点487处,现场批评教育496人次,通报批评36人次,责令书面检讨238人次。

1.4堵疏结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韶关市印发了《韶关市2020年种植业绿色发展工作方案》,推广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的秸秆利用方式,开展以稻秆还田为主,兼顾其他主要作物的秸秆还田方式。一是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可采用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秸秆还田机具来实施秸秆粉碎还田,通过开展农业机械化装备补贴,提高秸秆机收和还田比例;二是在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较多的地方采用秸秆覆盖农作物等方式进行还田,推广秸秆覆盖蔬菜、玉米、马铃薯(番薯)、花生、水果、烟叶等作物;三是在南雄市开展水稻秸秆回收利用试点,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50万元,开展秸秆打捆回收利用和灭茬粉碎还田试点工作。

一是树立了全面禁烧意识。近年来,韶关市通过实施全面全域秸秆禁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督查,认真考核,有力破除了多年形成的焚烧秸秆陋习,在全市上下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中间树立了全面禁烧意识,通过堵疏结合、以禁促用,全市秸秆禁烧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韶关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工作查处,鼓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生活区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民进行秸秆直接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秸秆焚烧引起大气污染的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与综合防治,对农业生产生活区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秸秆禁烧宣传不到位。对相关政策法规、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露天焚烧危害和后果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户习惯于传统的秸秆燃烧生产方式,加之“双夏”“三秋”时间紧、任务重,少数农户选择在田间以直接焚烧的方式处理秸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镇村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日常监管、巡查和查处工作不到位。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不足。秸秆灭茬粉碎还田目前主要为低茬收割,每公顷需额外增加机收成本525元左右,秸秆回收综合利用需要各级政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补贴力度。秸秆综合利用效率较低。目前,该市秸秆主要采用肥料化利用模式,将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培肥地力,该方式简单方便,能够较好地控制秸秆焚烧行为,但总体来说利用效率较低,其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秸秆利用途径受市场容量、收集运输成本、生产效益等因素的影响,秸秆消耗量有限,农户主动收储秸秆的积极性较差。

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露天焚烧危害和后果的宣传,增强群众对禁止露天焚烧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行为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烧秸秆法规和政策,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育农民群众革除秸秆焚烧的陋习。

在双夏、秋收等关键农时季节及火点较多的镇、村,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各类秸秆焚烧反面典型,通报禁烧管控不力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秸秆禁烧氛围。

认真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区管控、综合治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倒逼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对乡镇政府、环保所和村干部等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真抓真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企業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企业研发创新秸秆高效利用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农机补贴力度,强化农机农艺融合。

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截至2025年,要促进农作物秸秆、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不断提升资源与环境效益。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大力推进秸秆直接还田、秸杆覆盖作物间接还田,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广东省韶关市植物保护站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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