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蜜花
(华中农业大学 文法学院,武汉430070)
2020年10月29日,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1]。显然,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然而,与中国社会日益呈现的“空巢化、少子化、失能化和高龄化”趋势相伴随,农村的“空心化”问题日趋严重,由此逐步加剧了以“少子化、高龄化、失能化和空巢化”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养老现状。在“四化叠加”中,“高龄化和失能化”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逐步弱化,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而“少子化和空巢化”使得农村中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四化叠加”的多重夹击使得农村在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上面临诸多困难,尤其是养老服务人员的供需失衡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学术界于21 世纪初开始关注养老服务人员的供需问题。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普遍认为,养老服务人员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存在巨大的缺口。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养老服务人员匮乏已成为不争的事实[2-3]。成海军认为养老服务人才存在“四个不充分”和“四个不平衡”的问题,人才供给不足与人才结构不合理并存[4]。王桂云[5]、张雅桦[6]等、王天鑫[7]等和刘晓梅[8]认为我国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十分薄弱,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王晓慧[9]等指出我国空巢老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数量庞大,而养老护理人员供给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