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铁路公安现代警务模式的思考
——以杭州铁路公安处为例

2022-02-04 12:34夏永平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警务公安高铁

夏永平

(杭州铁路公安处,浙江 杭州 310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了“中国之治”迈向更高水平的新征程。铁路公安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是护航高铁发展、维护政治安全大局的重要力量,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铁路特色的现代警务模式,不断提升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能力水平,是铁路公安机关面向新时代新征程的必然选择。

一、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新时代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新时代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必须先行。杭州铁路公安处(以下简称杭州处)地处浙江“三地一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区位,理应扛起新时代的使命担当,发挥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有效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和高铁建设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全国铁路公安机关做示范、创经验。

(二)确保高铁安全战略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迅猛发展,“八纵八横”高铁网已逐步完善,高铁成为对外展示国家形象的一张名片,高铁安全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是铁路公安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铁路公安新的时代使命。过去十年,杭州处管内高铁里程实现了从0 到1600 公里的跨越式发展,预计未来将达到3000公里。面对高铁安保任务不断加重、警力日趋紧张等严峻挑战,原有的警务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当前的高标准、严要求,迫切需要深化警务改革、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最大限度释放内在潜能,提升护航高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三)现实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和高铁建设的快速发展,铁路站车人员流动更加快速、数量日趋增多,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不断变化,铁路公安面对的治安形势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突发事件防范难度越来越大,站车线治安管控要求越来越高,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的压力巨大。因此,必须突破传统的治安管控方式,以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为契机,利用现代化、智能化手段,加强铁路治安综合治理。

(四)满足旅客群众新期待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赋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概念新的时代要求。近年来,扒阻车门、动车吸烟、霸座占座以及违章接拉客等铁路站车治安问题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旅客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铁路公安与旅客群众联系密切、与旅客群众出行安全息息相关,应该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主动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满足旅客群众对安全出行的新期待。

二、构建现代警务模式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

一是国际局势紧张。当前国际形势总体稳定,但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大国竞争加剧,尤其是在中美战略博弈加剧的大背景下,贸易摩擦频繁,国际关系更为紧张。境内外敌对势力借口新冠肺炎疫情及台湾、香港等问题,意图挑起“街头政治”“颜色革命”,意图分裂颠覆我国政权。二是暴恐威胁严峻。随着国内反恐防范的持续高压,暴恐分子活动更加隐蔽,而境外恐怖分子“输入性”风险增大。浙江作为内地反恐怖重点省份,涉恐重点人员数量多且铁路活动频繁,“独狼式”暴恐作案、就地“圣战”风险依然存在,铁路面临恐怖袭击的风险依然巨大。三是维稳风险增大。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高发、多发期,各类矛盾风险累积聚集导致的“滚雪球效应”十分明显,各类“非访”人员通过铁路上访频繁,加之个人极端案事件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维稳工作面临风险较大。四是犯罪形式多样。随着高铁站车线安防设施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站车视频监控的不断完善,铁路旅财类等传统犯罪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案件不断增加,侦查破案难度增大。高铁线路安全防范依旧薄弱,危及高铁运行安全的案事件仍时有发生。

(二)铁路公安自身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观念上故步自封。铁路公安多年形成的工作机制、警务模式根深蒂固,一些干部民警对于主动推进现代警务模式构建处于等待观望、被动接受状态,不敢走出“舒适圈”,缺乏主动参与的激情。二是体制对接不畅。铁路公安长期实行垂直管理模式,与地方公安机关在警务管理、勤务机制等方面上差距较大。铁路公安内部机构臃肿、警种划分过细、职能交叉等情况依然存在,警务模式滞后于时代发展,内部警务运作不畅,影响了警务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保障上后劲不足。自铁路公安转制改革以后,经费预算十分有限,可用于公安基础及装备建设的经费比例极小,在科技信息化建设、公安基础建设需求面前犹如杯水车薪,导致在基础建设、装备建设尤其是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严重滞后,与地方公安差距巨大。四是能力上不相匹配。在高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高铁安全防范、侦查破案能力还未能跟上,滞后于时代发展、高铁发展。警务实战能力仍有待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现代科技应用能力等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安科技人才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了打造现代警务的进程。

(三)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优势

一是公安改革的先发优势。在积极稳妥推进铁路公安管理体制调整的同时,杭州处在全路率先进行了路地公安警务融合改革,路地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更加紧密、警务效能大幅提升。同时,“两队一室”改革以及大部制改革、指挥模式改革、“四侦”机构改革、“受立案两统一”改革的推进,强化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各项改革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在极大提升警务工作效能的同时,也为我们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积累了经验。二是智能警务的领先优势。近年来,杭州处多方筹措资金,累计投入1.65亿元用于公安科技信息基础建设,初步形成了“一中心(情报中心及分中心)、两通道(公安网通道、视频专网通道)、三平台(人脸识别平台、人车核录系统、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多模块(站区智慧管控、线路智慧管控、智慧乘务、智慧安检、智慧监所等模块)”的局面,智慧指挥室、智慧执法场所改造稳步推进,人脸识别系统已得到实战检验,杭州东站全息三维平台等一批创新应用项目正逐步投入使用,杭州处智能警务建设已走在了全局、全路前列,为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高铁安防的领先优势。多年来,杭州处致力于完善高铁安防体系,大力推进高铁线路物防、技防、人防、联防建设,不断完善以情报研判为引领、常态打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智能管控相结合、源头卡控与重点打击相结合、多警种多部门合成作战的打防管控机制,高铁站车治安管控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站车线多角度、全方位的高铁安防体系,基本实现高铁安全的全面受控,使我们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有了充足底气[1]。

三、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基本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构建现代警务模式需要持续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更新理念、转变观念,以先进理念为引导,为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提供明晰道路。

(一)民生警务理念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铁路公安作为与广大旅客群众联系密切的警种,要始终将民生警务理念作为执法执勤活动的标尺,始终把维护高铁和旅客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旅客群众满意作为价值追求,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提升广大旅客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数据警务理念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频分析等先进技术的发展成熟,建设智能警务已成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引擎,也是铁路公安机关突破发展桎梏、实现跨越发展的有利契机。要将数据警务理念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强化前端感知、数据联通、自主分析、自动推送等全流程建设,整合各类公安资源,强化铁路公安内部各系统之间的高度集成、协调运作,将大数据资源转化为指导实战的有效信息,实现警务资源高度融合、治安管控高效有力[2]。

(三)主动警务理念

从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是现代警务模式中公安机关转变理念、提升效能的重要一环。对于铁路公安来说,要紧紧围绕确保高铁和旅客安全万无一失的总要求,依托科技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成果,树立问题导向,以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姿态,打防并举实现主动治安;坚持情报引领,以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手段,精确研判实现主动打击;坚持群众路线,以护航安全、服务旅客的举措,倾力打造满意公安。

(四)法治警务理念

党的十八大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方略也被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大职责使命,要求我们深刻认识执法工作的核心价值导向,坚持法治警务理念,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更好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

(五)创新警务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必须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在破解难题中推进改革,在探索创新中促进科学发展,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符合实战需要、满足群众期待的现代警务模式,为铁路公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四、杭州处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重点工作

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当前,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聚焦数字化改革,加强实战化应用,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搭建现代警务模式的核心架构,以局部的跃升带动整体的发展,最终实现构建现代警务模式这一目标。

(一)以智能警务建设为基础

智能警务建设是现代警务模式的基础,也是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引擎。一是完善顶层架构。在上级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引领,牢牢抓住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轮技术革命机遇,着力于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优化完善“一中心、两通道、三平台、多模块”的设计和建设,统一各类系统的建设标准,努力推进铁路站、车、线、场等场所智能安防系统的全覆盖,实现全业务、全场景、全流程的科技化、智能化,打造铁路公安智能警务生态系统。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智能警务基础建设投入,尤其是要加强高清探头、人脸识别探头等物联网前端感知设备的建设,尽快实现由点连线成面,构建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的前端感知网络。积极推进移动警务建设,发挥好移动警务终端以及人脸核查、蓝信等App作用,让建设成果运用普及一线。三是完善数据共享。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数据采集机制,从铁路公安、铁路企业、地方公安三个方向,打通数据壁垒,打造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实现开放共享。强化大数据意识,不断丰富铁路警务实战模型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的关联、索引和导航,利用大数据思维推进治安防范、综合查缉、侦查破案等工作。四是构建“智安”平台。充分发挥前端感知网络和大数据后端研判系统的协同效应,加强后台的分析研判和信息推送,实现对人、事、物、车等治安要素的精准、动态、智能管控,不断提升预警预测预知能力,推动“智安车站”“智安线路”“智安站段”“智安货场”建设,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二)以“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建设为枢纽

构建大情报主导的“情指勤舆”一体化是现代警务模式的趋势,也是公安机关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的内在要求。一是加强指挥室建设。紧扣警务实战、基层实际和应用实效,加快指挥中心和指挥室的智能化改造,整合集成各类系统平台入口,打造指挥调度云平台,实现后台指挥和一线处置“一个平台”联动、“一张图上”作业,做到一点有事、多点响应,一人出警、多警支援。明晰指挥室在接警调度、应急指挥、分析研判、勤务管控、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职责定位,规范勤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全天候运行、警情处置、分析研判、信息流转、数据服务等运行管理机制,实现警情处置的规范化、信息应用的动态化、指挥调度的智能化[3]。二是建强应用平台。围绕“情报引领、决策科学、指挥扁平、行动精准”的要求,加强情报研判平台建设,统一归集整合各类情报线索资源,建立集情报研判、预测评估、指挥调度、信息流转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应用平台,打造运转顺畅、反应迅速的情报指挥网络。通过动态授权、请求服务等方式,扩大派出所指挥室在要素管控、侦查办案、服务群众等领域的数据权限。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常态”“战时”“应急”等不同节点的响应机制,细化完善多警种合成研判制度,实现各警种、各部门情报的信息共享、开放应用。完善情报信息的运转,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研判、推送、签收、核查、反馈等“闭环”运行机制,制定情报信息工作规范流程,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要求,促进情报工作的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四是强化风险管控。紧扣重大活动、敏感事件节点以及网络舆情,建立重点人、事、物等要素管控模型,加快构建集风险预测、过程管控、快速反应于一体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和管控能力。推进公安处警航中心建设,力争2022年杭州处所有地级市所在地派出所保证1架警用无人机、1名操作员,实现线路治安高效治理和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三)以勤务机制改革为动力

勤务运行机制改革,是破解当前警力紧张难题、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关键路径,要深入探索智能警务引领下的勤务运行机制,实现勤务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一是深化警务融合。路地公安警务融合是现代警务发展方向,在杭州处路地公安警务融合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路地公安的信息互通、情报共享,完善统一指挥、联合巡控、警情处置、应急联动等机制,实现路地公安的“无缝对接”。不断丰富警务融合内涵,由反恐维稳向线路管控、治安治理、交通管理等领域探索拓展,提高协同共治效能,构建整体防范高效联动新格局,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与平安铁路建设的有机结合。二是创新勤务改革。推动勤务改革向实战方向发展,全力推进“两队一室”改革,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勤务组织,按照“做强打击办案队、做实执勤警务队、做精综合指挥室”的思路,统筹规划站、车、线、场勤务组织,加快勤务模式的调整和资源配置的调整,努力实现由分散运作转为全警联动,进一步提升勤务效能。依托智能警务建设,坚持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创新勤务组织和传统工作手段,由传统的人海战术向精确制导转变,加强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夯实多元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强化路内联控机制建设,深化警企协作,全面提升铁路企业在高铁安全、反恐防范、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参与度。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充分调动路内外各类积极因素,推进铁路治安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四)以防范打击机制为手段

违法犯罪防范打击是公安机关的主责主业,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最直接的检验就是打击成效。一是完善防范打击模式。全力推动“情报主导、合成作战”打防工作模式,优化完善“四侦”联动、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坚持以情报为引领,打破警种壁垒,开展常态化合成作战,充分发挥多警种多部门侦查技术优势,提升打击犯罪效能。进一步优化防范打击架构,完善“两级破案责任制”,明晰理顺业务部门和基层所队的工作职责、分工,更合理有效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二是加强打击能力建设。面对当前传统旅财犯罪式微和新型网络电信犯罪增多的情况,着眼侦查手段和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主动适应违法犯罪从线下走向线上的情况,加强网络电信诈骗类案件的侦查、取证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型犯罪的打击能力。发挥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功效,利用大数据思维、手段,加强视频、图像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提升打击效率和打击质量。三是完善防范体系建设。始终坚持“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进站核查等系统,强化情报信息的获取、研判、评估机制建设,实现重点人员行为的数据化、可视化。健全完善重点人员的分级分类管控机制,明确涉恐、涉稳、治安、刑事等不同等级人员的管控措施,有效提升站车安全防范针对性。

(五)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

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现代警务模式的生命线。一是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科技信息化、大数据技术支撑,探索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以警情、案件、人员、涉案财物、案卷等要素为重点的闭环管控机制,打造一体化执法办案新模式,推动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二是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努力推进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执法数据动态监测、执法质量智能考评等功能,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全流程监督。健全日常执法监督网络,形成处领导组织、法制部门主管、办案单位主责、纪检督察部门监督的执法大监督格局。加强执法指导,优化执法服务,严格案件审核,规范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着力提升执法质量。三是完善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接处警制度,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健全接报案登记、受立案巡查等制度,防止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等问题。以“两级破案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细化规范案件受理、初侦初查、调查取证、案件办理等环节,提升基层民警规范执法办案的能力,引导基层民警会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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