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委、省政府将数字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围绕“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两条路线,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各类税收数据显示,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数字核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税收增速领跑西部地区。2019年陕西数字核心产业税收总量68.68亿元,同比增速16.4%,占全省税收比重1.87%;2020年陕西数字核心产业税收总量74.41亿元,同比增速8.34%,占全省税收比重2.18%。与四川省和重庆市相比,2020年陕西数字核心产业税收增速分别高于四川省和重庆市9.08和4.05个百分点,增速领跑西部地区,虽然陕西数字核心产业规模与四川和重庆仍有一定差距,但差距正在逐年缩小。
(二)数字核心产业体系逐步健全,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核心产业链加快形成。2020年全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总量25.1亿元,增速12.78%,高于四川17.45个百分点,高于重庆16.68个百分点。其中,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税收总量0.44亿元,增速1130.73%;通信设备制造税收总量4.94亿元,增速30.99%;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税收总量0.11亿元,增速14.76%;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税收总量15.87亿元,增速61.73%。2020年全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总量49.31亿元,增速6.21%,高于四川6.18个百分点,低于重庆市7.05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税收总量2亿元,增速15.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总量38.29亿元,增速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