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美军,柳冬梅,吉秀芹,王 晶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扬州 225101)
水是生命之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对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扬州市域范围内10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为研究对象,通过官方监测数据分析和现场实际取样监测,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和内梅罗综合指数法,对照国家相关标准,采用层次分析法(AHP),从理化指标层面出发,构建了水质类别、一般污染状况、非一般污染状况和富营养化状况四类评价指标,对水质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结果评价水源地水质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水质评价时,要遵循“从劣不从优”的原则,以最大污染因子的指数确定水体类别,若水体超标,应指出该因子的超标倍数。单因子指数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为参评因子的水质指数;c为参评因子的最大实测值;c为参评因子的标准值。
pH 和溶解氧采用其特定公式计算,这里不再赘述。
采用内梅罗综合指数法进行水质评价时,其兼顾了参评因子极大值和所有参评因子的平均值。内梅罗综合指数法的计算公式为:


∈(0,1],水体非常清洁;∈(1,2],水体清洁;∈(2,3],水体轻度污染;∈(3,],水体中度污染;∈(4,5],水体重度污染。
本文所述扬州市10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皆为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其水质考核标准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其水源地具体情况如表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