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倪弋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一年来,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公正裁判一系列民事案件,内容涉及物权、人格权、侵权责任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案件裁判不仅对案件当事人的生活产生具体影响,而且为社会公众的各类民事活动明确了规范指引、树立了行为指向,产生了积极的导向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件裁判的背后,无不体现了民法典坚持以依法保护人民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领域的生动实践。
2019年2月起,孙某未经他人许可,以34000元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公然非法买卖、提供个人信息,造成4万余条自然人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使用,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长期面临受侵害的风险,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据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侵害不特定社会主体个人信息的行为虽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但当时法律仅对个人信息作出了概括性规定,而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更为详尽的规定。案件适用民法典,不存在适用民法典会“减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的合理预期”的情形。因此法院在该案审理中适用了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
2021年1月8日,法院判决孙某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款34000元,专门用于信息安全保护或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事项,并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