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颖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 南京210003)
2020 年7 月15 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提出了10 条具体意见。 其中明确提出,学校应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及下属机构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查[1],足见规范合同管理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体现。 经济合同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始终,是高校合同管理中尤其需要关注的,经济合同管理直接关系着高校经济活动的规范运行,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控手段,会对高校的运行管理带来风险。 目前,高校在进行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通过信息化平台,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对高校持续健康的发展尤为重要。
本文所述的合同特指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目的,以学校或学校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学院为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目前,高校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招标与采购合同、培训合同、科研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人事合同等[2]。
高校的合同管理是指学校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和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 合同管理必须是依法依规、全方位、全过程、系统性、动态管理。 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得合同内容、合同审批、签订合同形式以及合同签订后的相关执行事项合法合规,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合同内容能得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