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的“情”论及其现代启示

2022-03-16 00:09罗毓平
蚌埠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淮南子本质人性

罗毓平

(百色学院 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百色 533000)

鸿篇巨制《淮南子》问世2100多年来,其学术价值一直颇受重视;两汉之后,它就成了重要文献。《淮南子》论“情”之语虽散见于全书各篇,但有着一贯的思想脉络,也显示出了难以忽视的现代意义。我们梳理和探究《淮南子》“情”论的梗概以归纳它的现代启示,很有必要。

1 《淮南子》“情”论的层级结构

《淮南子》所论之“情”大体上有三种:“喜怒哀乐”之“情”、“人之情”和“人之性”之“情”。

1.1 “喜怒哀乐”之“情”:以“情”统“欲”的社会情感

首先,“喜怒哀乐”之“情”主要是指社会情感。

《淮南子》讲,“喜怒哀乐,有感而自然者也”[1]778(《齐俗训》),“情”是人感知于外物而自然而然获得的“情感”。这是就常识层面对“情”的属性的一种界定,是《淮南子》整个“情”论得以展开和形成的基础。中国学术史上,我们可见最早的关于“情”的界定当是《荀子》中的说法:“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2]412(《正名篇》)好、恶、喜、怒、哀、乐,是人性中本来具有的,叫做“情”。《荀子》此说中“情”即“情感”之要义在以常识论“情”方面概括了先秦的思想,成为后世的共识。《淮南子》的情感说不像《荀子》那样由人性到情感,而是另辟蹊径,由外物到人心,关注的是心物关系。这一点,我们往往可以明显看到,如《淮南子》说:“春女思,秋士悲,而知物化矣。”[1]734-735(《缪称训》)春天到而有少女思念情人的“思春”情感,秋天至而有士子心生失落的“悲秋”情感,可知季节、事物的变化使人们触景生情。《淮南子》情感说里心物关系上的“物”不仅指自然界的事物,更多的是指社会生活中的事物。《淮南子》言说的情感发生在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和社会,而此“情”的主要内容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情感,这样的论述是为了指引人的情感活动。

其次,“喜怒哀乐”之“情”乃以“情”统“欲”。

《淮南子》“喜怒哀乐”之“情”的情感说还主张以“情”统“欲”,以情感驾驭欲望。“渴而饮水,非不快也,饥而大飧,非不澹也,然而弗为者,害于性也。此四者,耳目鼻口不知所取去,心为之制,各得其所。由是观之,欲之不可胜明矣”[1]1015-1016(《诠言训》),不欲为而为之,欲为而不为,欲望(“欲”)的活动乃“心为之制”,受制于人心;欲望不可能总是任意行事(“欲之不可胜”)。《淮南子》中,情感与欲望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现存最早的《淮南子》注本的作者之一许慎对“情”字的解释是:“情,人之阴气有欲者。”[3]以“欲”释“情”,认为情感是一种特殊的欲望;许慎解释把握了《淮南子》“情”“欲”关系思想的基本精神。不过关于《淮南子》情感与欲望关系的思想,更应注意到其另一个重要方面:《淮南子》所强调的“不以欲乱情”[1]42-43(《原道训》),那是由于“情胜欲者昌,欲胜情者亡”[1]755(《缪称训》),人们是否以“情”统“欲”,以情感驾驭欲望,决定事业的成败。这说明在《淮南子》看来,一般而言,人心节制欲望的过程内含着情感的主导地位、欲望的从属地位。

1.2 “人之情”:以“实”论“情”的实际存在

《淮南子》曰:“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1]699(《主术训》),“故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1]821(《齐俗训》)《淮南子》把衣食看作人基于生理本能的社会性的生存条件,认为衣食既是“人之情”的必需品,又是人生的必需品;则“人之情”当指整个人生,“人之情”的“情”当是人生常情,它包含人的情感,也包含人生的其他内容,其明晰的涵义应为人生的、稳定的、真实存在状况。所以,这里“人之情”的“情”当解作“实”。显然,《淮南子》“人之情”的“情”不同于“喜怒哀乐”之“情”,前者的外延远远大于后者;由后者到前者,是将人的情感升腾至人的整个生活世界。《淮南子》常常以“人之情”的形式阐释“实”义的“情”。如“夫人之情莫不有所短。诚其大略是也,虽有小过,不足以为累;若其大略非也,虽有闾里之行,未足大举”[1]963-964(《氾论训》),所讲的“情”指人的操守之“实”。因此,《淮南子》“人之情”的实质是以“实”论“情”;此“情”即是“实”,讲的是人各方面的实际存在态势,再如“故知性之情者,不务性之所无以为;知命之情者,不忧命之所无奈何”[1]1413(《泰族训》),所讲的“性、命之情”,人性和天命实际情况之“实”,其意思相当明确。而《淮南子》以“实”论“情”,是对先秦类似思想的发挥。如《庄子》说:“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4](《大宗师》)

1.3 “人之性”之“情”

以“性”论“情”的“喜怒哀乐”之“情”和“人之情”。

《淮南子》谓:“凡人之性,心和欲得则乐,乐斯动,动斯蹈,蹈斯荡,荡斯歌,歌斯舞,歌舞节则禽兽跳矣。人之性,心有忧丧则悲,悲则哀,哀斯愤,愤斯怒,怒斯动,动则手足不静。人之性,有侵犯则怒,怒则血充,血充则气激,气激则发怒,发怒则有所释憾矣。”[1]598-599(《本经训》)这段话中的“人之性”意即人之“情”,人的情感。喜怒哀乐等情感自然宣泄为体态、行为。又如“凡人之性,少则猖狂,壮则暴强,老则好利”[1]1012(《诠言训》),此处之“性”是指人生少、壮、老各阶段的真实特色。“人之性”之“情”,即以“性”论“情”,是《淮南子》的普遍现象,再如“凡人之性,乐恬而憎悯,乐佚而憎劳”[1]1034(《诠言训》)。不过以“性”论“情”之语少见于先秦文献;《荀子》中倒是有“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2]435(《性恶篇》),两次出现的“情性”一词均指“情”,在“性”的层面言“情”。总之,《淮南子》“人之性”之“情”有两方面含义:情感和“实”,即,“喜怒哀乐”之“情”和“人之情”。然而,先秦以来人的“性”“情”概念在其形式逻辑序列中地位高低分明;“性”是形上本体概念,而“情”是形下经验概念。《淮南子》竟然注重以“性”论“情”,这难道是由于《淮南子》作者众多而严重导致了“性”“情”关系的形式逻辑矛盾问题?纵观《淮南子》,答案是否定的。《淮南子》并没有误解而混同“性”“情”两概念传统的逻辑地位。它以“性”论“情”,一方面将经验性的情感和“实”两种“情”升华到“性”,给予人情以人性这一本体的终极依据,这是《淮南子》“情”论的哲学归宿;另一方面突出人情与人性之间的紧密关联。

从《淮南子》“情”论的逻辑进展来看,所论的上述三种“情”——“喜怒哀乐”之“情”、“人之情”、“人之性”之“情”——并不是平铺之说;事实上,它们处于依次提升的不同层级,在理论上形成层级结构体系。“情”表现为人的社会情感(“喜怒哀乐”之“情”),根植于人的实际存在(“人之情”),统一于人的本性(“人之性”之“情”)。

2 《淮南子》“情”论的理论重点

那么,《淮南子》“情”论的理论重点到底是“喜怒哀乐”之“情”、“人之情”,还是“人之性”之“情”?

《淮南子》的“喜怒哀乐”之“情”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情感,而这一情感说内部存在着重要的理论问题:在以情感驾驭欲望的过程中,如何解决情感主观性的问题。这一层面的“情”,《淮南子》是在“喜怒哀乐”这样的情感表现方面来讲情感,所讲的情感是人感知于外物而产生的主观体验的表现;并没有进一步讲情感是什么。因而,情感表现的状况、程度会因人而异,这便成为《淮南子》认可情感主观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对此,《淮南子》也常有言说,如“圣人不为可非之行,不憎人之非己也”[1]1001(《诠言训》),“先本后末谓之君子,以末害本谓之小人。”[1]1422(《泰族训》)情感的表现有明显的主观性,则以情感驾驭欲望的主张得以合理实施的普遍标准,就难以仅仅在情感种种表现的范围内建立起来。这一理论问题,《淮南子》应当是注意到了,因为其情感说的逻辑下阶是以“实”论“情”。

《淮南子》经常使用“人之情”的形式而以“实”论“情”,把“情”视为人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这种“人之情”的“情”包括人的情感;情感的现实背景就是人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情感与包涵情感在内的“人之情”的“情”之关系是部分与整体之关系。在《淮南子》“人之情”的视域里,衣食是人基于生理本能的社会性的生存条件,情感的产生和表现就依赖于此,这种社会性的生存条件便是人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的现实基础,两者亦为部分与整体之关系;情感一旦冲出这个现实界限而变成纯粹是精神领域的所谓“情感”,则失去自身继续存在的现实条件而成为没有现实意义的空洞之物。如《淮南子》说:“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所害也。由此观之,见者可以论未发也,而观小节可以知大体矣。故论人之道,贵则观其所举,富则观其所施,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贫则观其所不取。视其更难,以知其勇;动以喜乐,以观其守;委以财货,以论其仁;振以恐惧,以知其节:则人情备矣”[1]972-973(《氾论训》),“观小节可以知大体”“则人情备”,人们应当如此知人论世而把握情感,世外“情感”不可见。这样,《淮南子》“实”论“情”,将情感置于其广阔背景下以进行理论思考,把判断情感可靠性的标准看作人以社会性存在为特征的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就在情感存在的现实意义上确立了情感的客观性地位,从而也就克服了其情感说内部无法解决的情感主观性问题。不过《淮南子》认为以此建立的情感客观性理论还未达到最高层次,由于在情感的这一客观性之上还有更高级的、也是终极的层次——人性。

《淮南子》“人之性”之“情”是在情感的应然根据即人性中论述的。“人之性”之“情”是以“性”论“情”。它既指情感,又指人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后者包含前者,旨在说明前者的现实背景。若仅就“人之性”之“情”的两种内涵而论,则没有必要将情感作为人性的一种内涵;用“人之情”的形式而以“实”论“情”就足够了。但是,《淮南子》强调人性对人生的本体功能,所以其“情”论的构建必然要以人性作为人情(情感和“实”)的应然根据。这就出现了“人之性”之“情”说在人生本体人性的层次观照人情以凸显情感的、根本的因而是最高理论层级的依据。而《淮南子》很重视的人性,都是在阐释人性“静”的特征,其典型的说法是“水之性真清而土汩之,人性安静而嗜欲乱之”[1]143(《俶真训》),人性的基本特征是安静。因此,《淮南子》所讲的情感最终就是人性中的情感,是性中之情,性情;情感表现当以安静的人性为度。《淮南子》反对过度的情感,如“夫悲乐者德之邪也,而喜怒者道之过也,好憎者心之暴也。故曰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则与阴俱闭,动则与阳俱开,精神澹然无极,不与物散,而天下自服”[1]519-520(《精神训》)。这里的“德”“道”“心”是以不同的视角对人性的解释;“悲乐”“喜怒”“好憎”均指超过情感应有的人性安静限度的过分情感。

可见,《淮南子》“情”论这一理论体系的中心线索是情感,也就是说,是“喜怒哀乐”之“情”。“人之情”“人之性”之“情”两者,都是“喜怒哀乐”之“情”得以成立的理论保证。因而,《淮南子》“情”论的理论重点是情感,即社会情感。

3 《淮南子》“情”论的现代启示

《淮南子》的“情”论演绎了先秦的有关说法,是汉初的杰出成果,对我们现代社会的情感建设和认同,不乏启示功能。

3.1 个人情感要与社会需要相融通

《淮南子》情感说认为,情感的现实背景是人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这一思想在今天依然成立,现代人情感的现实背景也是自己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情感的现实背景与情感自身的关系,实质上是社会需要与个人情感的关系,或者说,是个人情感要与社会需要相融通,因为情感的现实背景总而言之是个人情感得以形成的社会背景,是以社会需要的形式为个人情感的形成提供不可或缺的、由人的活动本身编织起来的环境客观条件。尽管现代社会中人们交往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越了古代,情感空前地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化、多样化状态,但人们的情感仍然离不开情感伦理,同时按照社会真实的、约定俗成的伦理指向来建立和矫正。正如《淮南子》明确论述的:“阴阳之情,莫不有血气之感,男女群居杂处而无别,是以贵礼;性命之情,淫而相胁,以不得已则不和,是以贵乐”[1]568(《本经训》),“礼者所以救淫也,乐者所以救忧也”[1]569(《本经训》);礼乐承载着的社会需要对个人情感具有规训作用。

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氛围里,丰富的商品和服务给人们平添了许多消费欲望,使得欲望与情感相纠缠的矛盾较之古代更加突出和复杂,人们更应注重掌握社会需要而树立情感,以挣脱妄欲的羁绊操纵。像《淮南子》所说的“待利而后拯溺人,亦必以利溺人矣”[1]1222-1223(《说林训》),利欲熏心必然导致情感缺失,美德沦丧,人人自危。现代社会要求人们相互包容情感、欲望,但其前提是坚决保守情感伦理底线,切不可杀鸡取卵地冲破这一社会心理安全屏障而满足眼前的利欲。我们“情感的灵魂”应当确立在社会需要这个可靠的现实基础之上,而不可从消费欲望这个可疑的心理活动之中产生和流淌出来。

3.2 情感要反映人的本质

《淮南子》讲的人性乃人的本质,它最突出的特征是“静”即“安静”。《淮南子》对于人的本质的这种观点,今天的人们未必认可;但《淮南子》将情感的应然依据归根为人性而终结了自己的“情”论,认为情感的本体是人性,这一哲学思想在今天的理论意义是:情感要反映人的本质。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马克思主义哲学明确地在人的“现实性”上论述人的本质,将其定义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它的真理性已经获得广泛的认同,从而人们的情感之论总是本于该学说而发。像《淮南子》“情”论由人全部的实际存在状况展开至人性之进程一样,我们的情感建设和认同也当由个人情感与社会需要相融通层面跃升至“人的本质”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样的终极高度,使情感反映人的本质。

情感是否反映人的本质,是哲学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人们以“思想”去把握情感与人的本质之关系。可是在很大程度上,个人情感是否与社会需要相融通的问题于感觉经验范围内可解决,它不是哲学问题,人们凭感性机能将经验到的社会需要要素“现象”变成大脑中的“表象”,时常就可实现个人情感与社会需要的融通。这一经验层面的问题于经验范围内的解决却难以使人们长期稳定地擘画情感,况且人的智力尚有空间解决这一新的问题。这就需要人们以理性机能从社会需要的“现象”中整理出社会需要的内在规定即其“本质”,也就是说,需要人们进行理性的而且是哲学的思维,把社会需要的客观“本质”转化成大脑中的主观“思想”。而社会需要的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人的本质”亦即“人性”,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就成了情感说的最终依据。所以,人们要恒久地把握情感,就得使情感反映人的本质。

4 结论

综上所述,《淮南子》以情感即社会情感作为理论重点的“情”论,最终保证于人性即人的本质。这种“情”论启示我们,唯有使情感反映人的本质,所谓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情感,也才是社会情感。这样,我们就能够形成正确的亲情观、爱情观、友情观等,并油然而生爱人民、爱祖国的情感信仰,从而实现真、善、美相统一的情感。否则,我们的情感苍白无力,甚至“就像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6];我们会迷情于俗,精神困惑,以至不得不承受情感错位、人情冷漠而社会风气败坏的恶报。

猜你喜欢
淮南子本质人性
原本《玉篇》引《淮南子》校勘学价值举例
韩国学界的《淮南子》研究
“狗通人性”等十一则
逼近人性
人性的偏见地图
回归本质
童年的本质
对求极限本质的探讨
WUU——让“物”回归其使用本质
功能与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