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能源投资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

2022-03-17 00:48张子鉴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6期
关键词:海外投资国际法风险

张子鉴

摘要:在我国“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大力推动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这一大趋势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一定会遭遇到各种风险。因此我国政府在面临当下的种种风险时,应该如何依据国际法去规避这些风险,进而保护我国能源投资安全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海外投资;风险;国际法

一、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背景

当今时代下,我国作为世界上能源的生产大国以及消耗大国,仅仅依靠本国的生产是完全不够,因此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已经成为常态,各国之所以都热衷于海外能源投资,就是考虑到其重要的战略性地位,我国一直秉承大国形象,与世界各国积极合作。我国能源海外投资的主要领域是石油、天然气、核能等领域。能源投资的资金正在逐年上涨,尤其是能源领域的投资,该行业的投资成本数额巨大,周期长,最终获得的利润大。在我国提出的“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给与更多的企业和投资开始向着海外的能源投资迈步,鼓舞了投资者走出国门,但是只要有投资就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正因如此海外投资的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研究海外风险投资的防范是一项重大的任务。

二、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存在的风险

(一)国有化及类似措施风险

国有化或称征收,是指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原来属于内外国法人以及自然人的财产通过强制性法律措施收回于国家。该措施是根据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指出,东道国内的一切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的主权,并且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下,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都享有征收的权利,此项权利是联合国大会1962年通过的《关于自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宣言》所确定下来的。从国家主权原则可以看出,自从20世纪60年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涌入了国有化的浪潮,其中主要是对外能源行业的投资,比其他行业更有可能被本国政府所征收或国有化。若国内或者国际政坛有所变动的时候,本国政府可以将能源行业纳入自己的控制范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能源投资有其特殊性。首先是关乎到本国的自然资源,关乎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的生产生活,更何况在当今世界资源逐渐短缺的背景下,更加与国家的战略发展紧密相连。其次是该行业的投入巨大,利润极高,因此每个东道国都极其重视。根据数据统计,投资额超过一亿美元的工程被征收率是投资低于一百万美元的五十倍。最终,只要是涉及到能源投资的项目,都会经过很长的周期,从前期准备到开发需要经过数十年的时间。在此期间,东道国很有可能发生政局调整或政策调整,这些情况都会影响着对外能源投资。我国主要涉及对中东、非洲以及中亚地区的海外能源投资,但是这些地区以及国家的民主法治不够健全,对征收或者国有化还存在着巨大的挑战。

(二)战争和内乱风险

这里的战争和内乱是指在投资的所属领域上,国家内部的军事冲突或者与他国发生的军事冲突。两者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往往是出现内乱随即战争爆发,但是战争还包括可能有其他国家的加入。现代战争爆发的因素多种多样,但是大多数是争夺石油资源而产生的争端。例如在《石油风云》这篇著作中可以看出,现代战争爆发的背后都在掠夺石油资源。

(三)海运安全风险

随着中国能源消耗量的不断增加,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并且我国企业在外开采出的能源须不断通过海运方式运输回本国。但是,我国海上运输通道安保措施不够健全,如果有海盗袭击损失会非常惨重。我国主要涉及在非洲以及中东地区的海外能源投资项目,这些被开采出的能源想要运输回国必经之路就是索马里海域以及马六甲海峡,此两处的海域正是海盗的栖息之地。

(四)环境保护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主要领域是石油、天然气、核电等领域。这些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开采难度非常大,并且投资额巨大,因为这些资源往往都在地下或者深海中。受技术和开采资金的影响,在开采过程中很容易对开采区域内或者区域周边的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

例如,在2011年6月,我国的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公司共同合作的油田开采项目发生了漏油事件,导致被开采区域的水质被破坏,附近的海域海水被大面积污染,一直到2011年9月潜在的风险还没有得到完全的排除。最终被判决康菲公司赔偿附近区域的渔户两亿元左右,两公司在修复海域生态环境加上赔偿款一共花了三亿余元。此次漏油事件虽然以赔偿渔民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而结束,但是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无法恢复的,漏油不仅仅是污染这片海域这么简单,石油落入海水中,在长期的作用下会产生有毒物质,会打乱海水中的生态链,很多稀有海洋生物会濒临灭亡。很多鱼虾等海产品都会被污染,最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海洋产品被人类食用后是否安全,总之,这片海域的生态环境以及生态链是几年之内都不能恢复的。

三、完善我国海外风险投资的防范制度

(一)加强能源领域国际合作

《联合国宪章》表明,各国应当加强国际往来以及合作,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这也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我国海外能源投资,首先应该加强各国之间的国际合作以及外交往来,从而使得能源投资利益最大化。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应该加强与他国能源投资的国际合作,从而会大大减少投资的风险。除此之外,加强与东道国的企业合作是不可忽视的,例如,加强与东道国本国的经销商、供货商、银行和政府合作。因为东道国一定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企业的利益与当地各方密切相关,若东道国本国发生政局变动或者政策改变时,本国企业会最大化降低损失,并且大幅度降低企业被国有化收回或者政府违约的风险。例如,2007年我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与缅甸石油天燃气集团共同开发AD-1、AD-6、AD-8三块深海油气田。这一实例就是我國企业与他国企业深化合作,从而降低我国对外投资风险。

其次,为了降低对外投资风险,可以依靠国际机制来化解风险,例如,参与条约的缔结或加入国际能源合作组织都可以规避很多对外能源投资的风险,政府间应该积极缔结相关的安全保障条例为政府间的能源合作提供安全的保障,从而使得我国投资商积极投资,最大限度地扩大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利益,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再次,加强国家间、政府间合作去打击海盗,以保护海上能源运输安全。由于对海盗和国际恐怖主义的打击存在地域性和管辖性的问题,我国更应该加强国际合作,保障我国海上运输通道的安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出,将对海盗的打击行为规定为缔约国实施的普通打击犯罪的行为,规定所有成员国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去进行合作,从而打击公海海域或者国家管辖之外的海域的海盗行为。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对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

在当今我国“一带一路”的倡议背景下,对外能源投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因此大多数国家为此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关于能源投资的法律规定,由于我国国内立法关于能源投资的相关法律机制不够完善,对外投资的保护性相对较弱,这将会降低我国投资者对外能源投资的积极性和投资信心。

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开放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的消耗量巨大,正因如此,我国需要大量进口能源,我国对外能源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只要有投资就会存在着风险,并且我国对外能源投资的相关法律制度较少,对能源投资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在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开始实施,但是这部法律中并没有涉及到关于海外能源投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说,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还没有明确的条文为对外能源投资风险提供相应的保护和救济措施。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制定出一部涉及到对外能源投资的法律制度。自從我国提出“走出去”的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后,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都纷纷向海外进行投资,对企业对外投资提供很大的推动力,在接下来的数年,对外投资已经成为一大趋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把重心放到对外投资的方向上。在这个大趋势下,如果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去保护这些投资者的利益,只能寻求东道国国内救济或者以国际仲裁来解决问题的话,很容易挫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更为关键的是对他国来我国投资的能源保护存在巨大威胁。

(三)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除此之外,我国海外能源投资法律框架中还有一项必不可少的部分是保险制度。其中,美国在20世纪就已经对此有了相关的体系构架,美国在20世纪40年代就颁布了《经济合作法》,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主管对外投资管理的“经济合作局”,通过这些措施来推动本国企业对外能源投资,本国企业评估在东道国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并向政府投保,这就是早些年前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随后很多国家纷纷也伴随着建立起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本国的投资者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作用。

现今我国也存着这样一家专门承保海外投资风险的一家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该公司可以专门为海外投资者提供风险评估以及保障,为我国大部分海外投资企业提供了风险保障。但是,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只能承保征收、汇率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这四种政治风险,比如环境保护,投资准入等非政治风险却不在保护范围内。海外投资企业在该公司投保后,该企业只针对以上的四种政治风险进行赔偿,如果发生以上四种情况外的非政治风险,该企业就应该自己承担赔偿损失。在海外的能源投资中,投资风险无时无刻都存在着,若遇到非政治风险,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有的甚至是灭顶之灾。

因此,我国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我国现存的《保险法》中进行完善,加入关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相关规定,探究适合我国国情以及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保险方式,让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项目的情况来进行投保,以提高对海外能源投资的保护力,给每个海外投资企业一份保障。

四、结语

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目前是我国最受重视的投资领域,而且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大多数海外投资企业都选择了对能源领域的投资,海外能源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的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对我国对外能源投资市场造成不稳定性,对此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我国对外能源投资的市场环境,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去降低投资的风险,给予我国企业走出海外提供一定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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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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