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祠禄制度研究述评

2022-03-18 00:28朱永清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制度

朱永清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

一、引言

祠禄制度,有学者亦称宫观官制度,是宋代政治与宗教互相结合的一项官僚制度。它不仅在时间上几乎贯穿赵宋皇朝的始终,而且在空间上几近遍布全国各地州县,对宋代国家与社会均有深远影响。宋元鼎革以降,虽然历代皆有学者对祠禄制度有所关注,但是直至20世纪60代方有专文问世,可想而知,相关研究经历漫长的岁月与曲折的道路始从附庸走向独立、从琐屑走向系统、从粗略走向精细。此后六十年里,学界对祠禄制度的认知水平突飞猛进,先后出现两次议论热潮,共计发表论文近30篇,呈现由史学转往文学、由制度转往人事、由北宋转往南宋的趋势。然而,鉴于各种条件的束缚,前贤之作难免瑕瑜互见,甚至存在鱼目混珠,这就要求后人必须回顾过去以便展望未来。因此,本文拟按照时间顺序与时代特征,将祠禄制度的学术史分为雏形、塑形、变形三个阶段加以论述。倘有思虑不周,祈请方家指正。

二、雏形期的摸索

20世纪60年代以前是祠禄制度研究的雏形期,其基本特点是地位附属、内容琐屑、结构粗略,清人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就是这一阶段的代表作品。赵氏在书中专列“宋祠禄之制”条目:

宋制,设祠禄之官,以佚老优贤,自真宗置玉清昭应宫使,以王旦为之。后旦以病致仕,乃命以太尉领玉清昭应宫使,给宰相半俸,祠禄自此始也。在京有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祥源观等,以宰相执政充使,(原注:王曾以次相为会灵观使,曹利用以枢密使领景灵宫,班在曾上。后曾进昭文馆大学士,为玉清昭应宫使,乃班利用上,见《王曾传》。充使者俸钱,玉清昭应宫月百千,景灵宫七十千,祥源观五十千,见《职官志》。)丞郎学士充副使,庶僚充判官、都监、提举、提点等,各食其禄。初设时员数甚少,后以优礼大臣之老而罢职者,日渐增多。熙宁中,王安石欲以此处异议者,遂著令宫观毋限员数,以三十月为一任。又诏杭州洞霄宫、亳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台州崇道观、成都玉局观、建昌军仙都观、江州太平观、洪州玉隆观、五岳庙,并依嵩山崇福宫、舒州仙灵观置管干、提举等名,以此食禄,仍听从便居住。又诏除宫观者毋过两任,其兼用执政恩例者毋过三任。绍兴以来,士大夫之从驾南来者未有阙以处之,乃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原注:月得供给,各依资序,降二等支。)不限员数。后以陈乞者多,又定令稍复祖宗条法之旧,一任以定法,再任以示恩,(原注:绍熙五年庆寿赦令,宫观岳庙已满不应再陈者,今因庆寿恩,年八十以上者,特许更陈一次。)京官二年,选入三年,皆于优厚之中寓限制之意。见《职官志》。[1]560-561

赵氏根据《宋史》的记载,首次对祠禄制度的来龙去脉予以扼要总结。其一,他将祠禄制度的沿革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宋真宗朝至宋神宗朝是第一阶段,意在佚老优贤;宋神宗朝至北宋灭亡是第二阶段,旨在排斥异己;南宋一朝是第三阶段,寓限制于优厚之中。其二,他把祠禄制度的宫观种目分为两个类型:一种是中央宫观,设官时间早、总体数量少、分布范围小;另一种是地方宫观,设官时间晚、总体数量多、分布范围大。其三,他对祠禄官员的级别、期限、俸禄等均有简明概述。他认为祠禄官衔有中央宫观的正副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与地方宫观的管干、提举等,任官期限从北宋的三十月一任、每任一般两期到南宋的京官两年一任、选人三年一任、每任一般一期,祠官俸禄依次供给、按月发放、待遇丰厚,如宋初玉清昭应宫使月钱百千、景灵宫使月钱七十千、祥源观使月钱五十千。总之,“祠禄之多”是宋朝“冗官冗费”的一大缘故[1]564。虽然赵说文献单一、篇幅短小、内容零碎、结构松散,甚至颇多讹误,但是学界此后对祠禄制度的讨论多以赵说为基础,或照搬、或补充、或反驳。

照搬者以周谷城、钱穆为代表。1939年,周氏的《中国通史》主张“退职有恩礼”是“地主所受优待”之一:“在官之时,固有优势,退职之时,复有极厚的恩礼。这种恩礼,名为优待老者贤者,实际上仍只是拉拢地主阶级,以巩固统治的一种手段。王安石用此以处置反对派,即是显例。这种恩礼的实施,大概不外设闲职,予人以俸给。甚至根本无职,仅拿干薪。当时的祠禄之制,就是实施这种恩礼的。”[2]29在白话解释之后,文言论据即照抄赵说[2]29-30。1940 年,钱穆的《国史大纲》强调宋朝“官吏俸禄既厚,而又有祠禄,为退职之恩礼”:“真宗置玉清昭应宫,以王旦为之。后旦以病致仕,命以太尉领玉清昭应宫,给宰相半俸。祠禄自此始。其后日渐增多。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王安石乃以祠禄处异己,著令宫观无限员数,又听从便居住。要之为吃闲俸而已。”[3]586钱氏虽未注此论的文献证据,但观其遣词造句多与赵说相同。在他的参考资料中,对赵说进行了全文摘录[4]。

补充者以邓之诚、漆侠为典型。1934年,邓氏的《中华二千年史》在赵说的基础上增加两条材料。一曰:“宋制,设祠禄之官,以佚老优贤。先时员数绝少,熙宁以后,乃增置焉。在京宫观,旧制以宰相、执政充使,或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或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官或诸司使、副(原注:政和改武臣官制,以使为大夫,以副使为郎)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主管。其戚里、近属及前宰执留京师者,多除宫观,以示优礼。”[5]87一云:“国朝凡登从班,无在外闲居者,有罪则落职,归班亦奉朝请,或黜守偏州。甚者分司安置,不然则告老挂冠。熙宁间,始置在外宫观,本王荆公意以处异论者,而荆公首以观使闲居钟山者八年。”[5]87前者系官方记载,后者系私家著述。两者并列,恰可互证。1959年,漆氏的《王安石变法》在赵说的基础上增加一条材料:“自增置宫观,昏病阘茸之人就者已多,少清州郡之选,不为无补也。”[6]86据王安石此言,漆氏指出“扩大祠禄之制,实际上包含着整顿吏治的意义”[6]86,从而“安置更多老病无能的和反对派的官员,用这样一个妥协办法来减少变法的阻力”[6]86。换句话说,漆氏对熙宁变法时期的祠禄制度持肯定态度。

反驳者以梁启超、罗香林为先驱。1908年,梁启超的《王荆公》既反对王安石发明祠禄制度之说,又驳斥王安石增置祠禄官员之说。特别是后一说,梁氏大肆批判:“熙宁初朝廷议废宫观使副都监,荆公曰:宫观置使提举都监,诚为冗散,然今所置,但为兼职,其有特置,则朝廷礼当尊宠,不以职事责之者也。废与置其为利害亦不多,若议冗费,则宫观之类,自有可议,非但置使提举都监为可省也。据此则荆公当国,安有增置员数之事?听官志殆亦缘谤者之言而采入之耳,而琼山渔洋之徒,于祠禄所由来载于诸书者若全未入目,亦何足与语史事哉!”[7]162照梁氏的说法,《宋史·职官志》记载新党增置祠禄官员之言纯属旧党诽谤,根本不足为信。而单凭《宋史》议论祠禄制度的赵翼,由于未曾旁搜博采宋代典籍,无疑属于“琼山渔洋之徒”,自然“何足与语史事”,以致梁氏在此只字不提赵说。可惜梁氏偏信荆公早年之语,未能追踪其日后言行,最终导致梁氏的驳斥难以成立,因而鲜有学者采信。据林天蔚追述,其师罗香林亦对赵说颇有微词:“先师罗元一先生曾谓赵瓯北此条考证只得其概念,而未得其精髓。”[8]1可惜罗氏并未写出专文,至高足梁天锡始毕其志。

当然,由于晚清民国系宋代政治制度研究的初始时期[9]116,因此当时学界更多关注重大的政治制度,像祠禄制度这种比较冷僻的则鲜有问津者,甚至未见一篇专文。直至1964年,梁天锡在宋史座谈会第五次集会上宣读《宋代之祠禄制度》一文,方引起学界对祠禄制度的注意。

三、塑形期的探讨

20 世纪70 年代至90 年代是祠禄制度研究的塑形期,其基本特点是侧重史学、偏好制度、倾向北宋,梁天锡的《宋代祠禄制度考实》即这一阶段的经典论著。该书由此前发表的《宋代之祠禄制度》扩展而成,两者的主要内容、主体结构与核心观点大抵一致。全书共计四大部分,讨论10个问题:

第一部分是“沿革篇”,按次介绍祠禄制度的源流、祠禄及其别名、祠禄置官的变迁。梁氏认为,祠禄制度为赵宋一朝所特有:“盖非宋代集权政治与官式宗教之畸形情况并存,无以成其制也。”[8]1前者旨在“优士厚禄”[8]1,后者意在“崇道重祠”[8]2。祠禄制度的盛衰历程可分为七个阶段:“始于真宗,顿于仁、英,成于神、哲,盛于徽、钦,滥于高宗,而孝宗复古,列帝守成,又别为一阶段矣。”[8]10由此可见,祠禄制度史上北宋远比南宋重要。祠禄称号众多,词义有同有异:“‘宫观’、‘宫祠’、‘祠禄’及‘祠’诸词,互相通用。‘通用’非谓相等:‘宫观’或‘宫祠’仅为宫观祠禄官之通称;‘祠’或‘祠禄’,则概括一切宫、观、庙及岳庙之祠禄官。”[8]37祠禄置官先后两次变化、只有五个等级:“宋祠禄设官,至真宗祥符末始稍备,其正员定为使、副、判官、都监、管勾(主管)五等。仁宗后,副使、判官及都监不置,渐次增入提举、提点于管勾之上,监在管勾之下,仍五等。前后虽略有废复,然大体不变也。”[8]39

第二部分是“分布篇”,递次交代宫观岳庙的方位格局、祠禄官及其居所的地域布局。梁氏主张,从时间上看,祠禄官多系北宋所立:“祠禄之初,员数甚少,仅以在京玉清昭应、景灵、会灵、祥源诸宫观,及一、二在外宫观置其官。神宗熙宁中,诏增宫、观、岳庙凡十有五。其后经崇宁及政和两度敕添(原注:崇宁添宫观十、政和添宫观三十,见《通考》卷六〇),遂大致完备。”[8]52从空间上看,祠禄官呈现内少外多的特征:“祠禄宫、观、岳庙,分内祠与外祠二类。在京宫观,简称‘内祠’,北宋除可考者二十三,南宋迁临安行在所者七。在外宫观岳庙,简称‘外祠’,北宋除全国京府州军神霄宫外,凡五十五,南渡绍兴后仅四十一。另所在地不详者二。”[8]52祠禄官衔必带宫观岳庙的名号,从高到低共有“内祠官”“内外祠官”“外祠官”这三种类型[8]74。祠禄官的居所,未必与宫观岳庙的位置相同:“祠禄官无职掌,虽带宫、观、庙或岳庙衔,而多不在本宫等居住。罢黜奉祠者,其居止常迁移;党祸与祠者,又不得同在一州、军居住。”[8]75祠禄官衔与居所之间的关系,“视用通则抑变则而定。神宗熙宁前,概用通则;熙宁后,通则、变则并用”[8]78。

第三部分是“任禄篇”,顺次解释祠禄官奉祠资历、奉祠年龄与时限、迁转与兼职,以及添支。梁氏提出,祠禄官奉祠资历的屡次变化与北宋的官制特色密切相关:“宋真宗置祠禄官,皆命职事官兼领。仁宗明道中,始以使相充宫观使。康定后,贴职皆为奉祠之资历,其间虽仍有以职事官兼领者,然为数已鲜矣。神宗熙宁初,增在外宫、观、岳庙员额,待监司、知州之老者,于是地方差遣之去任者亦得祠禄。元丰新制,以阶易官,阶官遂取代职事官并与使臣、贴职、差遣同为奉祠之资历,迄于宋亡不易也。”[8]86祠禄官必须达到年甲,“大抵年六十或七十以上,方为奉祠年龄”[8]244。奉祠时限分作“任期”与“任数”两种类型:前者“大抵不外三年、二年半(号三十个月)及二年制三种”[8]246,后者元丰改制始有常法,“诏臣僚听差宫观岳庙,毋得过两任,兼用执政恩例者,亦不得过三任”[8]246。北宋六十以上奉祠,“依其资定其两任或三任”[8]265;南宋则放宽限制,“自四十以上迄八十以下,又有权差或添任之例”[8]265。祠官迁转,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凡资历之变更,宫观阙额之不均,奉祠人责罪或不安于朝廷,朝廷有起用或亲近之意,皆得迁转。”[8]267祠官兼职,亦有一定的规律:“通常以兼经筵为最,兼史官为次之,兼宫观事务、王府东宫官又次之,兼差者,其余事矣。”[8]274迁转与兼职之间的关系,具有内重外轻的特征:“祠官自外转内,……在京宫观,方得兼职。外任祠禄差遣,起兼经筵或史官,必转内祠。而内祠兼职者,欲去所兼,多转外祠;内祠转外者,亦必去其所兼。”[8]284添支是祠官正俸以外的供给,“有俸钱、有物资、有人从”[8]286三类,或“内祠官添支法”[8]287与“外祠官添支法”[8]291两种。

第四部分是“影响篇”,依次回答祠员冗滥的财政负担、祠禄变质对士风及其吏治的社会危害。梁氏指明,祠禄制度引发的冗官与冗费造成国家财政负担日益加重:宋神宗朝祠禄耗费数万缗,“即时祠禄总耗与全国岁入之比率,约为一比一千”[8]307;宋徽宗朝祠禄耗费增至十倍,“时祠禄总耗与全国岁入之比率约一比一百”[8]307;宋高宗朝疆域缩小而祠禄增多,“时祠禄总耗,达两百万,与全国岁入之比率约为一比十”[8]307;宋孝宗朝“时祠禄总耗二百万,与全国岁入之比率为一比三十二”[8]307,因外贸收入上升而祠禄比重下降,于是“祠禄总耗虽增一倍,而影响反不若高宗初之甚也”[8]307。与此同时,祠禄制度的两次变质使得社会士风与吏治日益腐朽:“宋初,设祠禄之官,以佚老优贤,……英宗继祚,其质未变。循此法而行之,以少数之禄,宠有功之臣,使官吏争相报国,勤政爱民,则可受治平之效矣”[8]310,然而“王荆公以宫观处异议,祠禄遂为贬臣之所。高宗立破格之法悯寒士,祠禄资格,遂更不严,失职不检之士、党争祸国之臣,以至贪黩害民之贼,皆得宫观,士风日坏矣”[8]311。

要而言之,梁氏首次对祠禄制度作出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体系性研究。其一,在研究方法上大有创新,具有理论性。梁著以归纳法为主、图表法为辅,先对有关文献进行长编考异,后对有关数据作出统计分析,文图结合,有理有据。前者基本是东方传统的考据史学,后者大抵是西方现代的计量史学。其二,在资料整理上大有推进,具有丰富性。前贤对祠禄制度的探讨,所引典籍多系《宋史》这一种,顶多也就四五种;而梁著却旁征博引,广采正史、文集、笔记、方志,以至参考文献多达140种,尤重《宋大诏令集》《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原始文献。其三,在整体结构上大有突破,具有系统性。梁著共四大板块:第一个版块立足时间角度,重点论述祠禄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二个版块立足空间角度,重点论述祠禄制度的地理分布;第三个版块基于内在层面,集中剖析祠禄制度的内部运转;第四个版块基于外在层面,集中剖析祠禄制度的外部影响。其四,在内容上大有斩获,具有全面性。梁著对祠禄制度的产生缘由、发展脉络、地域分布、祠禄的设官、奉祠的资历、祠官的迁转与兼职、祠官的添支、祠员冗滥的国家负担、祠禄变质的社会危害等10个问题皆有精辟阐释,大多发前人所未发。诚如祠禄制度史专家汪圣铎所云:“有些内地学者的论文虽然发表时间在梁先生之后,但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没能超过梁先生,有些甚至有所后退(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当时香港和内地学术界的隔离状态)。”[10]兹语足证梁书的问世堪称祠禄制度学术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此后的二十余年,随着宋代政治制度研究的步入正轨[9]131,学界掀起祠禄制度的第一次议论热潮。1987年,白文固率先对祠禄制度的成因、创建、发展、影响四个方面予以简要考察[11]。两年之后,他又对祠禄制度的发展脉络、宫观职位与奉祠资历、奉祠官员的俸禄支给三个方面加以简明考订[12]。1988 年,金圆对祠禄制度的官衔渊源与内涵、祠禄制度的除授途径与方式、祠禄官与王安石的关系、祠禄官的性质、祠禄官的成因与结果五个问题给予简洁考辨[13]。1995年,冯千山分别对祠禄制度的历史变迁[14]与宫观岳庙的地理分布[15]两大疑难给予细致考证。1998年,汪圣铎对宫观官与祠禄官的关系、设宫观官的宫观数量、各种宫观官的概念分析三个问题给以精深考索[10]。遗憾的是,以上学者全系对梁书局部的小修小补,始终未能整体超越。

四、变形期的考察

21 世纪2000 年至2010 年是祠禄制度研究的变形期,其基本特点是侧重文学、偏好人事、倾向南宋,侯体健的《祠禄官制与南宋士人》等系列论文是这一阶段的主要成果。从2009年《祠禄官制与南宋士人》一文的发表,至2019年《士人身份与南宋诗文研究》一书的出版,侯氏对祠禄制度的思考至少经历十年的沉淀,已经逐步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独到见解。侯氏的全部认识,由以下四大板块组成:

第一个板块是祠禄制度在南宋与北宋两时期的差异问题。侯氏认为,南宋时期的祠禄制度与北宋时期的祠禄制度可分四点区别:一是南宋祠官人数远比北宋祠官人数多。北宋神宗朝,“祠官总人数也仅100余而已,只是百官比例的三百分之一弱”[16]41,皆系中央的高层;南宋高宗朝,“祠官总人数不断攀升,奉祠对象也囊括了从朝廷名臣到低级幕僚的各级士人”[16]41。二是南宋祠官处境远比北宋祠官处境好。北宋祠官常因党争失败而被动奉祠远方,南宋祠官多因政治失意而主动奉祠归乡。“与北宋党争时期残酷的贬谪相比,南宋的奉祠归乡可谓‘温柔的贬谪’,这种谪官方式在很多时候代替了那种动辄远罚他乡的贬斥。”[16]42三是南宋祠官文化远比北宋祠官文化强。以现存宋人总集为例,北宋士人的诗歌创作“多是文人在京城地区的酬唱集,几乎不带任何地域色彩”[16]43,而南宋士人的诗歌创作却“或以唱和地点命名,或以诗人籍贯聚集,或在区域范围搜辑文献”[16]43。四是南宋祠官的影响远比北宋祠官的影响大。“北宋祠官由于数量少,难成气候,未能对士大夫阶层的生存状态与整体心理产生太大作用,而南宋数以千计的奉祠官吏已经作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士人队伍而存在,他们的社会活动也成为借以观察南宋社会与文化的独特窗口。”[16]41因此,侯氏反复申明祠禄制度在南宋文化领域的积极意义。

第二个板块是祠禄制度与南宋地域文人群体的关系问题。侯氏主张,祠禄制度是南宋地域文人群体纷涌而出的根本缘由:“那些在政界、文坛有较高声望的士人,一旦长期奉祠居乡就必然引起当地士人的聚集,并以其为核心进行或长或短、或大或小的各类文学活动,这也为地域诗人群体的形成提供了契机与温床。”[16]45如福建莆田以方信孺为核心的文人群体,由莆田本地士人与浪迹江湖士人构成:前者多系祠禄官员,“在文学活动中与方信孺之间有着较高的身份认同与情感共鸣”[16]48;后者多系江湖诗人,“根据方信孺的官阶,其领任的祠禄远在平均水平之上,祠禄所得能够支撑他收养一定数量的门客”[16]48。方信孺去世以后,方氏后学刘克庄再度崛起,当地还出现以刘氏为核心的文人群体,由至亲挚友、本土学子、地方官吏、江湖游士构成,其中以至亲挚友为主的内圈多系祠禄官员:“在刘克庄失意在野的长时段里,泛滥的祠禄制度不仅促使他个人‘身闲而功专’,而且在他身边的一些重要文友也常处此境之中。如林希逸、刘希仁、李丑父等均曾因各种缘故,奉祠里居。这群奉祠文士成为当时莆田地域文人群体的骨干成员,也奠定了其基本格局。”[17]78据此,南宋祠禄制度为奉祠居乡的文人群体长期供应必备的物质保障、写作时间、自由氛围。

第三个板块是祠官文学在南宋时期的内涵与外延诸问题。侯氏提出,南宋祠官文学是地域文人群体的显著特征:“奉祠心态下创作的文学,既不是纯粹的贬谪文学,也不是完全的隐逸文学,它虽带有贬谪或隐逸的某些色彩,却依然保持了独特的内涵,与祠禄制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承载着南宋士大夫的某种集体记忆与精神特质,或许正可称作‘祠官文学’。”[16]53从空间角度而言,祠官文学不仅包括我者层面的“请祠、奉祠、归祠、罢祠等一系列书写与祠禄状态相关的作品”[16]53,而且涵盖他者层面的“送归、饯别、安慰、回忆、想象、唱和等围绕他人领任祠官而产生的诗文”[16]54。从时间角度而言,“乞祠之时,士人们大量创作‘乞宫观’相关的札子、奏状、书信之类的作品”[16]61,体现政治的失意;“领祠之后,一般有两类作品诞生。一是于公而言,奉祠士人多要撰写谢表、谢启之作”[16]61,“二是于私而言,奉祠士人此时常与周边好友唱和”[16]61-62,表达生活的闲适。“奉祠期间,许多南宋士大夫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诗文酬唱上,成为锻造他们诗文品格的关键阶段”[16]62,反映了文学的丰收。要之,祠官文学在南宋远比北宋兴盛,“蕴含着南宋特有的政治生态与士人情怀,展现出独特的祠官群体面貌,从而形成了具有时代特点的文学景观”[16]63。

第四个板块是祠官文学与南宋士人心灵世界的关系问题。侯氏指明,祠官文学是观察南宋士人心灵世界的一个窗口:“祠官文学,就是在祠禄制度影响下的特殊文学景观。祠禄制度在某些程度上类似贬谪制度,它也是通过作用于文学空间与文人心灵的路径影响文学生态结构与文学创作面貌。”[16]104如南宋中期的政治领袖与文坛宗主周必大,其乞祠奏状体现出“从书生意气到成熟稳重”[16]65,其领祠诗文表达出“政治失意时的心理宣泄”[16]70,其归祠诗文更是“庐陵地域诗人群体的聚合契机”[16]76。特别是其奉祠居乡期间的诗文作品,推动了江西庐陵前后两大文人群体的诞生:“这两个不同时期的地域诗人群体的出现,所依赖的正是核心文学家周必大、胡铨、杨万里的奉祠归乡,他们三人均具有重要的政治影响力与出色的文学创造力,一旦稳定里居,即有凝聚众人之效。”[16]76又如文学泰斗陆游,平生奉祠时间极长,岁暮回顾自己仕宦生涯时,曾经作诗“以病雁自况”[16]82,出任祠官“虽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16]82,“但是报国无门,理想落空,仍只能似病雁一般‘呜声自辛酸’”[16]82,可见其晚年对祠官身份矛盾心态的真情流露。还如理学宗师朱熹,平生奉祠时间亦长,岁暮迁转祠官之际,曾经作诗冀望有朝一日能够亲自朝拜沦陷于金朝的北宋皇家宫观,无疑“表现出对南宋‘恢复’大业的感慨”[16]84。

简而言之,侯著是梁书之后的新一座里程碑。其一,转移范式,再创辉煌。梁氏所建立的祠禄制度的研究范式是史学性质的,涉及北宋以降与祠禄有关的静态制度之方方面面,强调祠禄制度的负面影响;侯氏所建立的祠禄制度的研究范式是文学性质的,聚焦南宋以降与祠禄有关的动态人事的里里外外,凸显祠禄制度的正面意义。其二,开山辟路,引领潮流。学界之前注重对北宋时期祠禄制度在政治领域的考论,自侯氏方留意对南宋时期祠禄制度在文化领域的探究;学界之前重视对北宋时期祠禄制度与中央士人阶层关系的考问,自侯氏方留心对南宋时期祠禄制度与地域文人群体关系的探察。至于“祠官文学”诸问题的发现,前贤更是从未论及。当然,侯著深度有余而广度不足的显著缺陷也不容忽略。侯氏主要依靠方信孺、刘克庄、周必大等个案进行钩沉索隐,始终未能像梁氏一般做到全盘考量。正如侯氏自己所言,周必大、陆游、朱熹“他们三位各具面貌的奉祠心态,启示我们南宋祠官文学的丰富性仍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16]84。

侯氏对祠禄制度的思考,推动学界掀起祠禄制度的第二次议论热潮。2007年,周永健指出宋代祠禄制度影响士大夫的政治命运、保障士大夫的日常生活、便利士大夫的学术研究[18]。可惜囿于篇幅、限于身份,周说未能引起学界的瞩目,直至侯氏论著的出版方有响应。2011年,刘蔚发觉祠禄制度影响宋代田园诗的艺术精神:与中古时期的田园诗相比,宋代田园诗一方面缺乏独立的人格精神与批判的讽喻意味,另一方面将闲适的意蕴发挥到了极致[19]。2012年,李光生发现祠禄制度与南宋书院存在文化关联:祠官寄居书院讲学授业或兼任山长,是南宋时期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既反映了南宋士人经世之志与生命意义的另类实践,又体现了南宋书院在体制化过程中私学精神与官学制度的矛盾结合[20]。2020年,李贵觉察《泛舟游山录》是南宋周必大奉祠期间的文学作品,祠官身份奠定其游山玩水的物质基础、政治待遇以及日常心态,全书所展现的身份、权力与风景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皆与之密切关联[21]。遗憾的是,以上文章全系基于祠禄制度的衍生与变化,只是对侯书的补充与完善。

五、余论

综上所述,祠禄制度的学术史大约有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是雏形期,呈现地位附属、内容琐屑、结构粗略的特点,以赵翼的《宋祠禄之制》札记为范例;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是塑形期,呈现侧重史学、偏好制度、倾向北宋的特点,以梁天锡的《宋代祠禄制度考实》专书为典型;21世纪2000 年至2010 年是变形期,呈现侧重文学、偏好人事、倾向南宋,以侯体健的《祠禄官制与南宋士人》等系列论文为代表。总而言之,祠禄制度研究过程大致呈两个驼峰形曲线:梁天锡之作是第一座驼峰,是史学范式的巅峰;侯体健之作是第二座驼峰,是文学范式的高峰。前者虽比后者成绩高,后者却比前者潜力大。祠禄制度其余领域,尚待学界继续发掘。

与此同时,学界对祠禄制度的研究始终存在少许瑕疵。其一,学术回顾不精,学术对话不够。梁天锡之书属于学界公认的祠禄史学的经典力作,可是经常有人置若罔闻而自说自话,以致诸多观点尚且停留在赵翼时代,遑论注意近年新出佳作如侯体健之书。前揭汪圣铎的简短评议,迄今还有参考价值。其二,学科畛域明显,学科交流匮乏。史学领域聚焦于北宋时期祠禄制度的整体性宏观考证,文学领域集中于南宋时期祠官文化的个案性微观考察。彼此之间各有所长,却均未充分借鉴:前者在南宋时期、微观层面需要思索,后者在北宋时期、宏观层面应该考虑。其三,范式较为陈旧,理论较为稀缺。在史学范式中,近年新兴“活的制度史”“制度史观”“日常统治研究”等政治制度的研究方法[22],可是目前皆未予以汲取;在文学范式中,长期流行的“后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如今同样亟待加以吸收。祠禄之学深化发展,尚待学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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